娛樂和休閒?
不存在的,在當時的巫鎮,你隻要哼哼一個小調,那都是違背戒律的,要被用皮鞭抽五十鞭。
吃的太奢侈?有罪。穿得太漂亮?有罪。房子太豪華?有罪。
因為聖經中說了,上帝隻吃餅子和清水,隻穿麻布的單衣,甚至居無定所,信徒們怎麼能比神享受得更多?
必須和神同甘共苦,死後才能上天堂啊!
總而言之這些人在地下沒事做,天天就研究魔法和種種戒律,喪心病狂地想要把巫鎮建成人間天國。
所以巫童跑了,去哪裡他當時也沒想好,總之是想逃出牢籠。
於是他混進了紐約的地鐵網絡,並以此想上地麵去看看,然後......然後不諳世事的他就被人販子抓了,因為他藍色的膚色,還被當成了稀有貨差點賣到馬戲團去。
但他畢竟是個魔法師,他下意識的反抗就用魔法殺了那個人販子,他突然發現,自己在人類社會中好像挺強的。
從那以後,他就遊蕩在紐約的黑夜中,出入種種黑暗的場所,接觸騙子、瘋子、殺人犯、黑巫士,並快速地自學成了一個殘忍無情的合格法師。
他知識廣博,兩麵三刀,口蜜腹劍,見風使舵,總之一切能夠幫他在複雜魔法界中活下來的特征他都無師自通,還運氣很好地救下了被人追殺的貓咪蒂克爾,混沌之主的化身。
這隻貓不光是貓,和它簽訂了契約的巫童能夠通過它的視角觀察世界,不管間隔多遠或者是否是黑夜,甚至還能借用一些混沌之主的威能。
同時最重要的一點,這貓咪偶爾還能變成貓耳美少女,簡直不要太爽。
巫童那段日子過得不錯,有了能力後,來錢的路子多得是。
隻不過他畢竟還是有牽掛的,在第三維度的夕韃人通過‘紅色結界’傳送門入侵巫鎮時,他還是返回老家,與地麵上認識的朋友們一起打敗了夕韃國王,拯救了城市。
他和那些朋友在後來也被稱為‘常勝七勇士’,算是正義聯盟的盟友。
在那場戰爭中傳教士犧牲了,臨死鞍淹廢穩酶宋淄淙凰筆本芫耍硎咀約夯故竅不兜孛嬪係納睿刻旌染票牡峽旎畹煤埽壞鬩膊幌不段漬頡?
但實際上他隻是嘴硬罷了,他時時刻刻都在關注著地下的情況,每當地底人和地麵人有衝突的時候,他不分青紅皂白就會站在自己同胞的一邊,並因此差不多把人都得罪完了。
他和紮坦娜以前是宿敵,其實起因也簡單,紐約想修新地鐵,巫鎮的居民不想讓地鐵經過他們頭頂,並因此打傷了建築工人,還展現了魔法的力量。
這件事正聯當然要管,但巫童堅定地站在同胞一邊,甚至不惜跟七勇士中的其他人翻臉,和正義聯盟開戰。
他打敗了紮坦娜和渡鴉等幾個法師,又帶領魔法師大軍堅守城市,但最後棋差一招,被渣康坑了。
康斯坦丁假意作為中間人來調停,還拿了一份停戰協議,巫童見到條件很寬厚,也不想多造成傷亡,就簽了。
結果,那是經過障眼法修飾的魔鬼契約,幻象散去後,巫童才發現自己在同意修地鐵的契約上滴了血......
沒辦法,那是經過三位撒旦見證的契約,違抗的代價太大了,巫童隻能打落牙齒吞下肚。
但自從吃了那啞巴虧以後,他就專門和渣康以及紮坦娜過不去,不管什麼事,康斯坦丁往左他就往右,就要對著乾。
主要是針對渣康這個騙子,小紮倒是附帶的。
在他認為的那對狗男女分手後,巫童和紮坦娜的關係反而融洽了不少,大概是因為他們都喜歡痛罵人渣的緣故吧。
前不久七勇士還幫忙去第六維度救出了正義聯盟來著,蘇明現在就是好奇,自己隻是離開兩個多月,巫童怎麼就突然跳反了呢?【本章節首發.愛.有.聲.小說網,請記住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