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已經在蝙蝠俠身上安裝了蜘蛛圖騰。”
正在和貓咪喝著汽水聊天的蘇明,聽到了副官完成任務的彙報,她剛才派出的無人機鑽進了阿卡姆塔,並且在蝙蝠俠腰帶上彆了一根新型號的蜘蛛圖騰。
過去的蜘蛛圖騰隻有空間傳送和監控監聽的功能,如果由編織大師操控的話,還能稍微拿來預測一點點未來。
這有些不夠用了,所以根據宇宙調音叉的靈感,外加貓咪的協助,這才搞出了新一代的附魔的圖騰來,專門用來潛入彆人的夢境。
是的,在這裡乾等著也不是個事兒啊,千貓之夢就好奇蝙蝠俠一直在阿卡姆塔裡傻站著,他到底夢到了什麼?
明明腦袋後麵貼著X金屬製作的蝙蝠薄片,可他還是被拖進新的一輪噩夢裡了,什麼玩意那麼霸道?會是失眠嗎?
所以它就想去看看,而且是要自己本體留在哈莉的夢裡,同時能偷看蝙蝠俠那邊的夢,這個稍微有點難。
因為它不是人類睡魔,也沒有三件神器,想要同時出現在兩個人類的夢裡是不現實的,隻能讓喪鐘幫忙想辦法。
而向來很寵貓科動物的喪鐘就給出了這個辦法,而且現在已經準備完畢了,用新品種的圖騰當做自己一人一貓的‘替身娃娃’,替他們倆去蝙蝠俠的夢裡‘插眼’。
蜘蛛網的屬性就是這樣,在神秘側中有著捕夢網的傳說,而捕夢網本來就是按照蛛網的形狀來臨摹的,算是人類向動物借用的智慧。
“很好,正好銀河護衛隊的熱鬨也看完了,他們開始打掃衛生就沒啥勁了,我們看看蝙蝠俠到底在搞什麼飛機。”喪鐘吐出一口煙霧,笑著點點頭:“來吧,啟動蛛網,我們看看他是不是做了什麼攢勁的小夢,還自願沉睡在裡麵不願意醒。”
都說同樣的招式不可能對聖鬥士連續生效,這個定律放在蝙蝠俠身上也是一個道理,這個人不會把相同的坑連踩兩次,除非這個坑名叫小醜或者貓女。
上一次蝙蝠俠能夠從噩夢中自主醒來,那麼按理來說這次也能,可他在阿卡姆塔的14樓走廊裡站了有半個小時了,一點動靜都沒有,這就說明他顯然是在夢裡發現了什麼線索。
蘇明這邊等著失眠上鉤,在大魚到來之前本就沒事做,貓咪又鬨騰得不行,非要找個熱鬨樂子看,那就隻能看蝙蝠俠了唄,也許還能搶在那家夥前麵發現點線索呢。
想做就能做到,量子和起源就是這麼任性,在略微準備了一下之後,現在就成了。
這根能夠潛入彆人夢境的蜘蛛圖騰,甚至可以說是神器了,它的作用和防毒麵具一樣的睡魔王冠類似,平時要不用的話,還可以給咪咪當磨爪棒玩。
狗需要磨牙,貓則需要磨爪子,養寵物可不能忘了這一點。
蛛網啟動,還是那種黏糊糊的感覺,不過新的投影畫麵隻是一瞬間的失真,很快視角就來到了蝙蝠俠的身邊。
“喵,蝙蝠俠真的是有點大病,他這是在參加小女孩的生日派對?”
就像是貓咪說的那樣,蝙蝠俠此時正坐在餐桌旁,看著一家人在那裡切蛋糕呢,隻不過他的麵前沒有盤子,頭上也沒有戴滑稽的彩色圓錐紙帽。
“這應該就是克裡斯托弗盧卡斯的家了吧?就是他的噩夢孵化出了‘失眠’這個小叛徒。”蘇明笑了一聲,他重新給自己又開了一瓶汽水,灌上一口橘子香精的甜蜜:“這不是蝙蝠俠的噩夢,他這是鑽進病人的噩夢裡了,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他認為這裡有線索。”
“可我什麼都沒看出來。”
千貓之夢的腦袋和喪鐘貼在一起,貓臉湊近了投影一些:
“你看這個陽光明媚的午後,再看看這家人喜笑顏開的模樣,這就算是個噩夢,也還沒有到轉折點呢,蝙蝠俠參加彆人生日會的舉動更顯得有病了喵。”
尤其是貓咪也知道了,這家人除了男主人,其他的幾個都是死人,在夢裡就是夢魘假扮的,蝙蝠俠和它們坐一桌上?
就算夢魘們裝作看不到他,他也不會覺得不自在嗎?
舉個例子,你是個警察,去調查一家滅門案,到了現場發現這家人全在餐桌上死掉了,然後你就拉了把椅子出來,和屍體們一起用餐?
這是正常的破案思路嘛?發病思路還差不多。
“這可能是側寫的一種方法,叫移情法。”蘇明又抽了一口煙,悠哉地看著蝙蝠俠工作:“他把自己想象成這個家庭的一員,就能從被害人的角度思考問題,現在應該就等著火災發生呢。”
蝙蝠俠找戈登局長找到了克裡斯托弗盧卡斯的資料,而蘇明不久前也調取了兩人的交易錄像,從而也獲知了這一情報,因此知道那家夥的家人都是被燒死的。
但比起超級英雄們的悲天憫人來說,他的內心沒有任何一絲波動,甚至在他看來這就是賭博失敗的下場。
哪怕事情發生在二十多年前,那時候哥譚還沒有世界的大糞坑這個美名,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這是罪惡之城,八大家族掌控著這裡的一切,普通人的性命在這裡還不如一根草。
既然克裡斯托弗盧卡斯為了更高的薪水報酬來到哥譚工作,那麼他就應該意識到高回報的背後存在高風險,做好了家人隨時可能死於非命的心理準備才對。
結果呢?賭輸了就發病是吧?這不是輸不起麼?哥譚的時薪就比紐約高十幾美元而已,為什麼你不去那樣有著正義會社操持,環境更加安全的地方乾活呢?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死了就要認,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
說到底,蝙蝠俠還是個超級英雄,他雖然總是麵無表情,但還是有心軟的時候,他就不該答應夢中的人來查任何案子。
彆忘了這是個夢,夢裡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再加上這是二十年前的案子,還是最難調查的縱火案,純粹是費力不討好。
但彆問他為什麼偏偏這麼做了,要問,就是標準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