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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大生意(1 / 2)

雲初靠在棗紅馬身上喝酒的時候,忍不住歎了一口氣——政治生態不同了,自己辦事的方式也要要變一下。

以前,瞞上不瞞下,是雲初經曆過的政治生態,現在,人家連搶劫,偷盜,違規這種事都不瞞著皇帝,雲初以前積攢的某些經驗就用不上了。

娜哈在棗紅馬的背上蛆一樣的蛄蛹煩躁了,就順便騎坐在雲初的脖子上。

雲初有些無奈,回到長安之後,像她這麼大的女孩子正是該學習認字跟學女紅的時候,就她這個比男孩子還要男孩子的脾性,如何能坐得住喲。

老猴子是一個很好的老師,可是呢,自從進了玉門關,丁大有跟老猴子這群胡商的協議就等於完成了。

丁大有不願意讓彆人看到他堂堂的折衝府都尉跟一群不值錢的胡人混在一起,就早早打發老猴子他們離開了。

雲初總覺得離開丁大有之後,老猴子他們好像也挺開心的,片刻都沒有在玉門關逗留,騎上駱駝就朝長安走了。

看著把臉貼在哥哥臉上胡亂蹭的娜哈,雲初第一次發現自己從西域帶回來了一個禍害。

這孩子皮膚不夠白,關屋子裡的養養可能就好了,這孩子不喜歡乾淨,這也不要緊,以後多找兩個嬤嬤照顧她衛生就好了,這孩子喜歡胡亂吃東西……這也不要緊,了不起以後自己經常下廚就是了。

……就是讓她穿唐人女孩穿的那種步奏繁瑣的衣服,以及念書,寫字,女紅,這些會很難。

再加上她的外貌,想要在大唐找一個好夫婿應該非常的難。

唐人喜歡胡姬,而不是喜歡有一個金發碧眼的老婆,這一點人家分的清清楚楚的。

雲初的煩惱沒有經曆多長時間,就被丁大有喊去分贓了。

人家的貨物多,人手也多,所以準備把這些貨物統統帶去長安交給皇帝賺取最大程度的利潤。

雲初的貨物少,大多數又是金子,再就是幾十頭駱駝,丁大有體恤他,給他分的也是金子。

所以,雲初現在手裡最多的就是金子,算了一下,至少有兩千兩金子。

眾所周知,除過士族與勳貴之外,尋常人家是不用金子的。

李義府現在為了自己考慮,正在朝廷上積極推行五品以上官員就是士族的建議,就算是通過了,雲初也不知曉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成為五品官。

遠水解不了近渴,還是要想辦法把這些金子轉化成銅錢才行。

可是呢,兩千兩金子轉化成的銅錢數量至少要好幾噸,就他跟娜哈兩個就算有駱駝幫忙,也沒有辦法弄去長安。

於是,雲初又開始懷念老猴子在的日子了,這個老家夥在的時候怎麼看怎麼討厭,怎麼看怎麼危險,但是呢,自從老猴子自己上路之後,雲初發現自己乾什麼事情都不方便。

帶金子去長安是不成的,大唐府兵一旦歸國,就會立刻成為農夫。

商州折衝府的府兵可不一定就是商州人,府兵們走一路散一路是常事,等走到長安的時候,丁大有身邊也不知道能剩下幾個。

到時候自己跟娜哈兩個帶著兩千兩黃金進長安?

雲初思前想後,覺得還是要找丁大有商量一下,如何處理這些黃金。

丁大有聽了雲初的建議之後,呆滯了片刻道:“你準備把金子在這裡交給程處默,然後在長安讓程氏將兩千兩金子的銅錢交給你分給那些戰死的同袍親卷?”

雲初搖頭道:“程處默至少要分給我三千兩黃金的銅錢,就這,我還是虧得很。”

丁大有努力運轉一下自己不太靈光的腦袋想了好久才道:“你給他兩千兩黃金,等你到了長安,他不但要把兩千兩黃金的錢給你,還要多給你一千兩黃金的錢?

憑什麼啊!

程氏雖然不出什麼好人,可是呢,程處默那家夥粘上毛就是猴子,沒你想得那麼傻。”

雲初拱手道:“勞煩都尉走一遭,就這麼去問他,如果他真的聰明的話,就一定會答應,如果不答應,就說明他不是一個聰明人,我寧願帶著兩千兩金子跟著您混到長安。”

丁大有斜著眼睛看了雲初一會道:“也好,何遠山他們的死我也有責,幫你當一個見證,保證讓程氏在長安把錢給你還是能辦到的。

不過,你多要一千兩金子的錢,可能不成,真的,程處默那家夥精得很。”

雲初笑嘻嘻的道:“您儘管去問,我覺得他有八成的可能會答應。

其實這話最該跟都尉您說的,可惜,都尉在玉門關沒有根基,家裡也不夠富裕,要不然您才是最合適的。”

丁大有把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一般。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你跟老子的關係還沒有好到白給你一千兩金子的地步。”

“您去問問,說不定就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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