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個願望很難實現,哪怕昌渾一手扛著她,也能一手宰了攔路的野獸。
昌渾把綁著的蕭瑟扔在大樹下,自己趴過去喝野獸溫熱的血。
divcass=”ntentadv”喝完以後,一抹嘴,鮮血順著他的嘴角滴下,完美的詮釋了茹毛飲血這個成語。
蕭瑟嫌棄的彆開雙眼,心中一陣翻滾。
昌渾瞧著蕭瑟的表情,一怔,隨後裂著滿嘴的血,得意的笑了:“不想喝我還不給你喝,我就要餓的你對我求饒。”
說罷,昌渾把纏繞在腰上幾圈的藤曼解下來,抓起大黑刀,把野獸的兩條後腿砍下來,去皮後,就這樣子大赤赤的把野獸腿綁在腰間,大黑刀也綁了回去。
他做這些事的時候,腫著半邊臉的蕭瑟,眯著眼睛警惕的盯著他,雙手用力掙紮。
這藤曼看著是樹枝,可是它的韌性和堅硬度,真不是你說想掙就能掙開。
手腕都磨紅了一圈,藤曼也沒個反應。
“嘿嘿!”昌渾回來了,腰間多了兩個野獸腿,“想跑,你若是再不老實點,我等下用藤曼把你整個人都纏一圈!”
識時務為俊傑,現在的蕭瑟落在昌渾這個瘋子手上,打不過跑不了,背上臉上受傷,此時隻能乖乖的,再找機會逃跑。
昌渾再次把蕭瑟扛在肩上奔跑起來,頂的蕭瑟難受,艱難出聲:“你跑慢一點!”
“跑慢一點讓夜風追上嗎?”昌渾冷笑,“我又不傻。”
蕭瑟唇微動,哼,害怕夜風還敢自夜風手裡搶人,真的是活膩歪了,等到夜風待到,就是你昌渾的死期。
她微抬頭,想要打量著這個原始森林,儘量記住一些參照物,到時弄死昌渾後好原路逃回來。
可是,這些樹木看來看去,長的都差不多,蕭瑟根本就記不住路線。
蕭瑟忍著肚中的翻滾,艱難出聲:“你要帶我去哪?”
“我也不知道,反正一直跑,跑到夜風找不到的地方就成。”昌渾精力充沛的很,一點也沒有因為多扛一個人就累的氣順籲籲。
蕭瑟心頭大驚,麵上卻不顯,好聲勸告:“你這樣子是不行的,去彆人的地盤上建部落,你會吃虧,就在這裡建就可以。”
昌渾腳步慢下來,改為快走:“哦,你這是什麼意思?”
蕭瑟心頭大喜,這個昌渾就是一個野蠻子,可以忽悠住他:“每個部落的習俗不一樣,你去了他們那邊,你怎麼就知道你一個人能殺掉那些人,然後搶奪他們的部落變成自己的?”
“你就在這裡落腳,然後利用你昌渾的名字,讓周邊怕你的部落,都來加入你的部落,這不挺好的嗎?”
快走的昌渾沒有停下來,卻附和道:“聽著好像是那麼回事!出了這裡,彆人也不知道我昌渾的名字,也就不怕我,不怕我,我想要收服他們,好像是有點難。”
蕭瑟沒有表現出很急燥的樣子,反而如朋友般和他探討著:“差不多就是這樣子。”
她現在不是在部落裡有夜風和族人們護著,她現在麵對的是一個窮凶極惡的瘋子,一個不好就惹的他打人。
現在隻能穩住他,膽小害怕哭泣,隻會讓昌渾對自己更加變本加厲的凶狠。
不如同他正麵扛,越表現自己強悍,她越會相信青龍部落是自己一手打造出來的。
隻要自己對他有用處,他就不會殺自己。
昌渾突然笑了:“你真是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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