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抱怨為什麼要這樣做?
每一個勇士都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
不管是往前跑去救族人們,還是回去,都定有族長和阿瑟的理由。
他們隻需要服從就好。
待到他們也有族長和阿瑟這種聰明勁,那時才有發言權。
如果沒有,那就彆開口。
一行幾百人,風風火火過去,又風風火火回來。
逃命的阿飛,看到前方疾行的人類。
一看前方那些人類的穿著,阿飛就認出是他們青龍部落的族人,忙大喊:“族長!”
沒認出人來,那就喊上一嗓子。
聽到的勇士,回頭望過去,看到來人是阿飛,驚喜喊道:“族長,是阿飛回來了。”
夜風停下腳步,回頭看過去。
阿飛加速來到夜風身邊,看著他們大汗淋漓的樣子,心生感動:“族長,你是來救我們的嗎?”
“我們在那邊,不是在這邊。”
這邊是回湖泊的,方向都錯了,怎麼救人。
夜風打量完好無損的阿飛,心裡還是咯噔一下:“就你一個?其他人呢?”
“都跑散了。”阿飛喘著粗氣回答,“那野獸吃了我們五個同伴,豐收就說讓大家用儘全力奔跑。”
“我跑的最快。”
夜風大致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豐收他們遇到那隻野獸,打不過,還死了五個勇士。
於是豐收就讓所有勇士自由去逃命。
有著飛毛腿之稱的阿飛,跑的最快,然後就遇了現在的他們。
跑的慢的那就不好說了。
夜風看了身後一眼,對阿飛說道:“彆在這裡聊,阿瑟讓我們全部都回去,跑起來。”
“護!”
阿飛等人應聲,再次跑起來。
現在就是和生命在奔跑,跑慢點你人就沒了。
跳得快就是有優點,跑的慢的勇士,不幸運的被螞蟻群圍住,傾刻間就會成為一具屍體。
雖然這些螞蟻不是熱帶雨林食人蟻,但雜食性的遠古螞蟻,也是很凶殘的。
百億隻螞蟻吃掉一個人類,或者是一隻野獸,不過是傾刻間的事。
你就算是有大黑刀在手,對著那麼小的螞蟻劈砍下去,也劈不到一隻螞蟻,還會惹怒它。
阿恐齜牙咧嘴的引誘螞蟻群,不讓它們去追豐假等人。
螞蟻群一對它發起進攻,它就用閃電速度,移到彆處去保護自己。
待到螞蟻群不針對自己,它再出現來挑釁螞蟻群。
螞蟻群對阿恐恨之入骨,卻又無可奈何。
咬又咬不到,追又追不上。
對方又一直在麵前晃悠挑釁,看的煩不勝煩。
想避開阿恐,它又一直在前方挑釁。
時不時用石頭,或棍子扔到它們隊伍裡來,砸死幾百幾千隻螞蟻,讓它們很惱火。
最後還是放棄阿恐,不和它計較,免得浪費時間。
隻是沒有想到,天上那個會飛的,現在居然有了它們最害怕的味道。
螞蟻都是靠嗅覺來維持它們的日常生活。
這種深惡恨絕的氣味一到來,螞蟻群就亂了。
有些嚴重的還會直接導至螞蟻暈過去。
但螞蟻不屈不撓,亂了就再重來。
它們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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