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阿葉不同意,阿秀就一定不會反抗。
哪怕她很想很想去荒野。
看著吧,阿葉回去後,一定會拉著阿秀,好好細說這件事。
如果幾天過後,阿秀還說這事,她就是阿妖第二。
如果不說這事,以後就是阿葉第二。
阿英聽明白了,笑顏如花:“還得是你啊,阿瑟。”
她根本就沒想到,一件曆練的事會有這麼複雜。
不過想想也對。
並不是所有阿姆,都想要讓自己的娃崽去荒野曆練。
總是擔心害怕難過的。
心中卻為阿瑟歎息,她不但要管成年人強大的事,還要管娃崽成長的事。
真的是很累。
可阿瑟每天都笑盈盈的,對待任何一個族人都很溫柔。
不會衝你大吼大叫,哪怕你該死,她也隻是眼神冰冷。
你想死在她手裡都做不到,因為她不會殺你。
想替她殺人的族人多的很,你不配死的她手裡。
你沒犯錯,阿瑟並不會殺你。
也不會強製的欺負你,折磨你。
可她會要求每一個人都努力,都會。
這讓阿英覺得,活著的人有開口說話的權利。
想想在她們以前的部落,除了特定的一些族人,其他族人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
說讓族人做什麼,那就得做什麼。
說不給你吃,那就不給你吃,沒你開口的機會。
你以為部落族人人數少,就能吃飽,就能安逸嗎?
不,不是的。
他們部隊用她在這裡學到的話來說,就是一個中型部落。
大概有兩三百個族人。
勇士們出去打獵,並不能每次都能找到野獸。
連野獸都找不到,那就更彆說打殺了。
找不到野獸,她們的祭司會選出一個族人來,吊在部落的樹枝上,割掉對方的手腕取血。
再讓打獵的勇士們,帶著取下來的血去引誘野獸。
祭司說這樣的血會讓野獸興奮的衝出來。
以前她不懂為什麼野獸聞到這種人血就會興奮的衝出來。
現在,她懂了。
因為野獸本來就是吃人類的,聞到人類的血,它們自然衝出來。
其實不用把一個族人吊起來放血,再帶去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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