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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所以說任務呢?(6K字)(2 / 2)

他在1894年的一次演講中指出:

“……似乎可以說,物理學宏大的基本原則已經牢固確立,堅不可摧……未來物理科學的真理應當從六位小數中尋找。”

這句話被魔改之後,卻被套在了開爾文身上,成為了一個段子,何其可歎。

某種程度上來說。

開爾文...或者說威廉.湯姆遜,應該算是被段子毀掉的典型之一了。

曆史上類似的倒黴蛋其實也有不少,明明是個好人,卻被歪曲成了醜角。

例如潘金蓮、尹誌平、元稹還有登徒子都是如此。

視線再回歸原處。

從威廉·湯姆遜的曆史地位來看,他倒是確實符合光環的篩選標準。

畢竟現代熱力學之父嘛。

沒有他的出現,現代很多和溫度有關的定義都難以得到一個統一。

但問題是......

如今明明知道了威廉·湯姆遜名字,為什麼光環沒有任何反應呢?

要知道。

在之前兩個副本裡。

隻要徐雲判斷出了副本的目標姓名,光環便會通過光幕將任務投放到他眼前,附加一堆騷話。

可眼下徐雲麵前卻沒有光幕探出,更彆說任務提示啥的了。

是光環掉線宕機?

還是說......

這個副本的核心人物,並不是威廉.湯姆遜?

抱著這股疑問,徐雲又用餘光打量了一番威廉.湯姆遜。

無論這個看起來有些像青春版薩魯曼的年輕人到底是不是這次任務的主角,至少一個‘關鍵人物’的定位是跑不掉的。

因此接下來自己要做的,就是確定眼下的具體時間。

然後儘可能的留在對方身邊,進而尋找後續的真相。

.........

與小牛當初的1665副本不同。

如小兩百年過去,英國人在服裝和明麵上的衛生習慣上都有了不少進步,至少沒當年那麼原始獵奇了。

威廉·湯姆遜先是回車廂拿出了一帶土豆,隨後對徐雲和威爾道:

“羅峰,我去前麵的小河邊洗些土豆,今晚吃鹹熏肉燉土豆。”

“你和威爾一起去把我撿回來的柴火劈了,這一帶柴火的質量很好,所以我多撿了一點。”

“今晚先用一部分,剩下的放到車上一路接著用,畢竟這兒實在是太潮了。”

徐雲見說連忙點了點頭,答道:

“沒問題,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淡淡的嗯了一聲,拿著土豆走向了遠處的小河。

待他離開後。

一旁的威爾從車廂的側麵掏出了兩把斧頭,將其中一把遞給徐雲:

“羅峰先生,你會劈柴嗎?”

徐雲接過斧頭,用沒有受傷的右手拿著斧柄顛了顛,意味深長的道:

“當然會了,我這可是牛頓爵爺祖傳的劈柴路數呢。”

威爾:“0v0?”

隨後徐雲跟著威爾來到木柴邊,開始劈起了柴。

說來也巧。

威廉·湯姆遜找回木頭的都是楊樹枝,畢竟這種植物又乾又脆,很適合做柴火。

看著這種英倫特有的矮小楊樹,徐雲忽然想到了1665副本。

當初小牛在帶他前往威廉家之前,也曾經和他一起劈過這種木頭。

真是懷念啊......

哢——

劈斷一根木柴後。

徐雲瞥了眼遠處撅著屁股洗土豆的威廉·湯姆遜,假裝隨意的對威爾說道:

“威爾先生,你們這次打算到哪兒去?”

威爾為了照顧徐雲這個‘殘疾人’,他乾的活要更多一些,聞言抹了把汗,說道:

“去倫敦。”

“倫敦?”

徐雲故作詫異的一挑眉,好奇道:

“你們也去倫敦嗎?”

威爾點了點頭,再次將一根木柴挪到麵前,哢嚓一聲將其劈成兩段,同時嘴上道:

“鄉下的地這些年收成不好,我打算去倫敦碰碰運氣。”

“聽說這些年遠洋貿易很缺人手,如果能混個工作,總比種地要好一些。”

威爾身上的鄉土氣息非常濃鬱,徐雲很自然便相信了這個路人角色的說法,隨後他話鋒一轉,忽然問道:

“那麼湯姆遜先生呢?”

“湯姆遜先生啊?”

威爾搖了搖頭,將斧頭放下勻了口氣息,答道:

“他的話我就不了解了,我隻是聽說他好像是要去倫敦投奔某個很出名的老教授吧。”

“我父親和湯姆遜先生的爺爺認識了許多年,兩家人的關係很好,就把我托給他了。”

徐雲這才了然的點了點頭,心中閃過了一絲明悟。

威爾這個鄉土氣息濃鬱的少年大概率和自己任務無關,多半就是個類似張三那樣的路人,頂多頂多就是謝老都管那襠。

而光環呢,又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把自己放到湯姆遜身邊——畢竟這位可不是啥大白菜。

因此很明顯。

自己此次任務的目標,應該就是威爾口中那位湯姆遜要投奔的大人物了。

因此隻要能確定如今的年代,便可以完全篩出這個目標。

想到這裡。

徐雲不由看向了威爾,問道:

“威爾先生,湯姆遜先生居然能結識倫敦的教授?他看起來也不大吧,有三十了麼?”

徐雲這招是從某本曆史小說裡學來的聲東擊西法,假意問的是前者,實際上的重點卻在後頭。

果不其然。

威爾絲毫沒有察覺到什麼異常,濃眉大眼的老實答道:

“我不是說過了麼,湯姆遜先生的過往我也不太清楚,不過肯定沒超過三十——我爸爸說他今年才二十四歲呢。”

徐雲聞言,心中頓時一凝。

二十四歲?

如果沒記錯的話。

威廉.湯姆遜是1826年生人,加上這個年齡.....

考慮到周歲之類的問題,比較寬泛點說,現在應該是18491851之間?

而這個時間倫敦有名並且和威廉.湯姆遜有關的老教授,無疑要首推亞當·霍普金斯了。

說起霍普金斯,大多數人可能都會想到‘根據霍普金斯大學的報告顯示......’這個梗。

不過那所霍普金斯大學是由約翰斯·霍普金斯建立的,和亞當·霍普金斯沒啥關係。

亞當·霍普金斯是劍橋大學的一位知名教授,也是19世紀很有名的地質學家和數學家,帶出過威廉.湯姆遜和斯托克斯兩位大佬。

此人的年齡如今應該在60歲上下,無疑符合‘老教授’這個描述。

雖然他的名聲在科學史上不算特彆顯赫,但能帶出威廉.湯姆遜和斯托克斯,也足以判斷此人的能力非同尋常。

況且名聲不顯,不是正符合光環的特性之一嗎?

因此很明顯。

這次的任務目標,必然是亞當·霍普金斯!

如果不是,他羅峰當場就把那把斧子吃掉!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優勢在我!

.............

注:

起點崩了一下,我還以為發不出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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