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遠和曾梨的年齡差,有十一歲。
divcass=”ntentadv”這個呢,就和作者自己的私心有關係,當年看《男才女貌》時,除了陸易,記憶最清晰的就是顏如玉曾梨飾演)。
當時作者就覺得女二比女主林x如漂亮多了。
30出頭的曾梨,怎麼說呢,年齡感不是很重,看起來跟二十多歲沒什麼區彆,所以,後來就加了曾梨。
第四點提出比較多的問題是簽約。
怎麼說呢,以陸遠的條件,走獨立音樂人路線,也必然能夠成功。
但太慢了一點。
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考刀狼,刀狼當初為什麼會受到娜英等人的抵製?
歸根到底,還是利益二字。
港台圈為什麼盛讚刀狼?
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太多的利益牽扯,其次,也和環境有關係,港台地區正值黃金時代的末期,那邊的音樂人也不太怕挑戰。
至於,為什麼簽約華藝,而不是海蝶、索尼之類的大型唱片公司,最關鍵的原因是華友世紀。
彩鈴比發唱片賺錢多了,但前提是歌手能不能拿得到?
07年,sp公司已經過了躺著賺錢的時期,在納斯達克上市的華友世紀,也看到潛在的危機。
急於尋求轉型,從單獨的內容供應方,轉向為上下遊全打通的文娛公司。
短短兩三年,華友世紀豪擲上億的真金白銀,各種買買買。
但華友買下的公司,怎麼說呢,都是那種過了巔峰期的公司,用不良資產來形容也不為過。
為了轉型,華友世紀還和光線傳媒搞過合並。
陸遠的橫空出世,之於華友世紀而言,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必須牢牢的抓住,所以,在彩鈴端這一塊,華友世紀不會坑主角。
在主角起步的這兩年,彩鈴端的收益,也是另外一頭現金奶牛。
第五點問題。
就是那個當場寫歌,其實寫這一張主要是為了玩梗來著,畢竟,大多數文抄文都有這麼一出。
不過,看樣子是玩梗失敗了。
各位讀者大佬請放心,在劇情設計中,全書也就這麼一次當場寫歌。
差點忘了。
還有龍耽霓的事。
這一點,作者君在圈內的帖子裡有解釋過,主角為什麼不強行打臉龍耽霓。
因為龍耽霓背後的天娛是湘南文廣,一手締造了超女和快男的龍耽霓,在湘南文廣內部,地位並不低。
&ng的高層,手伸不到湘南文廣那邊去。
有書友說了,打招呼是不是可以?
肯定可以。
但湘南那邊,不可能因為這樣‘小小’的矛盾就棄用龍耽霓,頂多就是那種自罰三杯,然後繼續當她的天娛負責人。
這麼寫的話,反而會更憋屈。
作者君個人認為,陸遠憑借自己的本事,通過商業運作,搞垮天娛,毀了龍耽霓的事業,才是更爽的做法。
這也是劇情設計之一。
最後的最後,再次感謝各位的支持,明天上架,還請大家多多支持,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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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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