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依然信奉“強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萬的“吝嗇者厄爾”節節敗退。
格洛克對金牙很熟,他知道這個鄰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盤總部在一處山堡,居高臨下,監視著周邊。
放眼望去,遠處的北方山脈群,雖有些積雪未化,但時近五月,已經不怎麼冷了。
可當進入金牙的城堡,碰見這位坐在獸皮位子上的維京首領後。
金牙的笑容,讓格洛克覺著冬天還沒過去。
阿爾傑撐著拐杖走過去,要跟金牙擁抱時。
格洛克暗罵,早前在聚落內,就不該聽史蒙的話,應直接殺了這些人!
“歡迎你們,來自丹麥的阿爾傑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沒回去丹麥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現許多強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們兩人最為出色。”
寒暄後,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兩人是認識的,還交過手。
既然上了賊船,那就死撐到底。
格洛克說了句,“很久不見,巴爾多,原來你還沒死。”
友善開場白過後,麵對圍上來的巴爾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淡定,
“我可以從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來,更北麵在愛丁堡那些丹法區的首領,我也有交情,可以負責聯絡。
殺了我,你隻是多個‘頭骨’可以當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窩在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須自信。
維京人討厭孬種,即便裝的,亦要裝成天地不怕的氣魄。
“你想要什麼?”金牙來了興趣,這話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亞也是?”金牙大笑,作為老對手,他也知道一點秘密。
“殺了史蒙,我就是孩子父親!”
格洛克這話足矣。
此時,英格蘭大地上,一場新的維京同盟降臨。
“金牙”巴爾多供給本地武力。
“劍狼”阿爾傑跟“大熊”英格,聯絡丹麥跟入侵肯特的夥伴。
“少年”格洛克則帶人招攬以前的舊部,以及同周邊勢力的協調。
……
格洛克進入金牙領地兩天後,也是南丁使者準備進入牛頸“外圍聚落”的同一天。
奧蘭也在其中。
先前他還派人送了份小禮物去,主要是三十把木犁,五車小麥,跟可以製成五十件衣物的羊毛。
這是奧蘭打探到史蒙心念和平,鼓勵族人耕作放棄強取的想法後,臨時起意的禮物清單。
這天早晨,奧蘭重新打扮,把黑呼的煤碳壓碎,將自己金黃頭發弄的贓汙。
掩蓋這頭太陽金發。
之後臉龐塗上土泥,身上穿的也是普通粗衣。
穿著緊身褲,破爛的皮靴,藏在隊伍之中。
通俗一點說,他已經從“神顏美少年”變成“粗糙臭汙的少年”。
首領貴族是南丁,他為在隊伍正中。
這一次會麵,奧蘭給他配置一套豪華的戰鬥陣容。
五十位重步兵穿插隊伍之中,清一色都有長劍,軟甲,短刀。
另外還有二十名長弓手跟在最後,二十名持短斧跟小盾的輕步兵,保護長弓手。
二十名長茅手,五位重騎兵,十五位輕騎兵。
重騎兵身上,還三件法蘭克來的鎖子甲。
足足出動一百三十人數的頂配武力。
這是奧蘭要給牛頸看看,白鷹領有足夠力量,可以左右邊界安寧,以便在接下來的會談中,占據主動。
這次會見,選在空闊的平原地,是牛頸控製的地盤中,最外圍一處聚落。
此地人口稀少,但長屋不少,足有五十多間。
曾經這裡也有數百人生活著,可因戰亂,又被埃拉,維京人,達勒姆三方夾擊,人口跑了八成。
牛頸重新占領這裡還不到三個月,尚未將此地建設起來。
秉持“耳聽不如實見”的想法,奧蘭打點好一切之後,評估危險很小,才親身過來。
除了這一百多人,奧蘭還命令拉德跟阿芒德各拉出五十人,在達勒姆西北處建設一處新哨塔跟簡易木堡,以便將來能快速支援邊境。
這一百人距離自己,不到一日路程,讓危險又更加小了。
隊列之內,泰坦跟四位親兵,把奧蘭同其他士兵隔開,形成一道人牆。
為了怕從天而降的戰斧,奧蘭前排的士兵,隨時都要注意高舉小盾。
“層層保護,環環相扣,眾人護我,此為領主。”
南丁身邊跟著一位邊境走私商人作為向導。
一邊走一邊告訴南丁,“大人,昨日傳來消息,“少年”叛變了。”
“那是誰?”
“格洛克,牛頸聚落的第二號人物。”
“還是個孩子?”
“不,他成名很早,十三歲就立下‘十人斬’的功勞,因為臉龐清秀,跟那些硬漢相比,才得到這個外號,本來應該隨時間改變,
可沒想十年過去,格洛克的臉幾乎沒有改變,還是跟當初一樣,所以這外號現在單指外貌。”
“少了他,對我們此行有什麼影響?”
“好事,這個人向來討厭跟我們盎格魯人還有薩克遜人談條件,當初牛頸想要投靠國王陛下,邊界就發生數次衝突,傳聞他就是主導者之一,他的外號正好與他的手段成反比!
維京人麵前,他是放羊的少年,我們麵前,他是吃人的狼!”
南丁的身位跟奧蘭隻差十幾步,奧蘭也能聽見他們對話。
他聽得毫無波瀾,這時代但凡能打一點,地位高些的人,傳聞就千奇百怪。
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近來往於領內的邊境商人,還傳來消息,說在埃拉王廷,流傳自己領內,有一頭巨大無比的白鷹,它一展翅震動,聲音如同大鐘,提醒領人時間。
這大概出自,奧蘭想讓工匠們弄出一種能報時計算時間的機械沙漏。
最後不知怎麼傳播的,越發離譜。
騎慣了馬,奧蘭隻能靠雙腿走路,隊伍還要協調,走走停停。
半天時間,才到約定地點。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