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錦鯉小團寶!
程七七騎著自行車沒走多久,就看到一群人圍在那裡。
大老遠就聽到程國強不耐煩的大嗓門,“你煩不煩啊,我還要給我媳婦閨女做早飯呢,待會包子都涼了,你啥時候不碰瓷非得這時候碰瓷!可真會挑時間!”
程七七“……”
原來爸爸被碰瓷了啊,但聽著爸爸的話莫名覺得有些想笑……
程七七撥開人群走向了程國強,“爸爸,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
程國強一看是自個閨女,立刻就笑眯眯的把手中的包子遞了過去,“乖寶,爸爸買了兩個大肉包還有一個叉燒包!”
“謝謝爸爸。”程七七接過包子,又看向了地上的女人。
地上的女人不是李守琴還會是誰呢?
程國強早就不記得李守琴這號人物了,畢竟他向來是貴人多忘事。
“她怎麼了?”程七七掃了眼李守琴問道。
“哎喲喂!你這人怎麼這樣啊,騎自行車撞了我不但不賠錢你還要走,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沒天理啊!”李守琴在地上大聲嚎啕了起來。
圍觀的眾人看到這一幕,又看看程七七和程國強,看著兩人可是騎了兩輛自行車啊!而且一看就是有錢人,特彆是程七七的樣子,穿著漂漂亮亮的裙子,好看的不得了,一看就是有錢人家養出來的閨女。
不乏有些眼紅有錢人的人出來幫腔,也有些同情心泛濫,不分青紅皂白就開始跟風的人
“哎,你們這些有錢人怎麼這樣啊,撞了人就想走,這人都撞出血了,就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可不是嘛?這有錢人不是在欺負我們這些窮人啊!怎麼這樣呢,這件事得報警,告到派出所去!”
“哼!大妹子,你放心,我們給你做證,有我們在不會讓你受委屈的,我們都看到了就是這個男人撞了你想走!”
“……”
程國強聽到這話給急了,他小聲的對程七七說,“閨女啊,你媽媽想吃混沌現在這一鬨,她一時半會得餓肚子了啊!”
“那爸爸你先回去給媽媽做混沌,這我解決就好了。”
把閨女一個人丟在這裡,這肯定是不行的啊,但程國強還沒拒絕,地上的李守琴就喊道,“不準走,你們都不準走,今天必須賠錢!”
程七七側頭,冷眼看著地上的李守琴,“你說我爸爸撞了你我爸爸就撞了你嗎?”
“哎,你這話什麼意思你啊!這麼多人都看到了就是他撞了人!看著你這姑娘年紀輕輕的,怎麼一點也不學好呢!真是白讀了這麼多年的書!”
李守琴坐在地上又哭又喊,她看著程七七如今的樣子,有那麼一瞬間不禁想到侄女李敏。
可侄女在高一的時候就被害死了,被程七七給害死了,要不是程七七侄女也不會中了什麼巫術!
李守琴對李敏也向來是疼愛,對於李敏的死,李守琴怎麼可能不怨程七七,隻是她也知道自己什麼都做不了!
如今這麼多年過去了,程家人過的順風順水,程七七更是不用說了,長得比小時候更好看了!
“就是啊,我們可都看到了,就是這男人撞了大妹子,我們的眼睛可看得清清楚楚呢!”
“就是!大家夥都看了啊!都彆走,我們要給這大妹子做證!”
“……”
程七七掃過圍觀群眾,薄唇輕啟,“誰知道你們是不是一夥的,就是來訛我們的錢。”
她又說,“不是要報警嗎?我就在這等著派出所的人來,到時候看看派出所的人是幫這個碰瓷的和你們這些同夥,還是我。”
話說起來,其實這群人也確實沒看到,就是看著李守琴在地上嚎叫,隨後就都跟著一起來湊熱鬨了,許是弱者更容易讓人信任吧,圍觀的人也不問緣由,第一時間相信了看著可伶極了的李守琴。
恍然間,一個少女的聲音在人群中喊起“我看到了,剛剛根本就不是這個大伯撞了地上的大媽,大伯的自行車都沒有碰到大媽,是大媽自己摔在了大伯麵前,然後哭喊了起來。”
少女的嗓音很大,模樣十分認真,聽著就有一種讓人信服的感覺。
少女叫夏梓晴。
“你胡說!就是他撞了我!我看你和他們才都是一夥的!一起來欺負我!”李守琴憤怒的看著夏梓晴,更讓她生氣的是,自己比程國強還小,夏梓晴居然叫自己大媽!叫程國強大伯!
“欺負你?欺負你什麼?欺負年紀大,欺負你沒錢?”夏梓晴毫不客氣的懟了回去。
聞言,程七七抬眼看向了夏梓晴,夏梓晴說的話倒是讓她有些意外。
李守琴以為程七七已經不記得自己了,可當程七七喊出她的名字,她整個人還是愣住了!
之後程國強才想起李守琴是誰,其實也不怪程國強貴人多忘事,而是李守琴這些年的變化真的挺大的。
明明李守琴比程國強小,可看著就比程國強老,老的還不是一點點,這也難怪夏梓晴會叫李守琴大媽,叫程國強大伯了。
不一會後,派出所的人來了,派出所的人一來,原本還趾高氣昂,一副要伸張正義的一群人一下子也老實了不少,畢竟派出所的威嚴擺在這裡。
現在南蕭的法律對這些碰瓷的人還沒有嚴格的懲戒,就是連拘留都沒有。
夏梓晴心裡憤憤不平,又對程七七說,“仙女姐姐,你彆擔心,我回頭就叫我爸爸定一個製度!”
所以,聽著夏梓晴這話,夏梓晴的身份也不簡單啊!
估摸著是南蕭某個政府高管的寶貝女兒。
程七七不難感受的到,夏梓晴身上有股官二代的氣息,多少有些高傲和驕縱,所以說也是被寵著長大的吧。
派出所的人當著一眾人的麵狠狠的訓斥了李守琴,原本還幫著李守琴說話的人,這一會會的也是厭惡了李守琴,李守琴一直低著頭,也不敢抬起頭來。
事情解決了,程國強提著混沌一秒也沒有停留,回店裡給媳婦做早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