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是個歌手!
“允在歐巴……好像是忘了……”金請夏小聲說著,有些不確定。
李朱燮裝作若無其事地樣子,仿佛被掛斷電話的不是他。
他淡定道“沒事,允在那邊太吵了,一會兒他就會回電話。”
然後辦公室內一直安靜著……
十分鐘後,李朱燮突然看著金請夏和劉真雅,奇怪地問道“你們還在這乾什麼呢?天都黑了。真雅,你開車送請夏回家。”
金請夏本來雙手齊放在桌子上,低頭用手指卷著頭發,聞言不禁抬頭看了眼社長,又和劉真雅對視了一下。
站起身來,金請夏看著李朱燮從抽屜裡拿出來一份文件,不知道寫著什麼,猶豫著說道“社長,那我們走了?”
沒有說話,李朱燮隻是點點頭。
見狀,劉真雅扯了下金請夏的衣袖,偏頭示意著。
隨後兩人一起離開了辦公室。
聽見關門的聲音,李朱燮立馬“啪嗒”一下,放下手中的鋼筆,拿出手機就撥了個號碼。
“嘟,嘟……允在,你曲子還沒寫?”
李允在趴在電腦前,用肩膀和臉頰夾著手機,他聽見李朱燮質問的語氣,邊點著鼠標邊對著手機說道“馬上馬上,明天傳給你。”
李朱燮愈發確定了,李允在之前肯定是還沒開始寫。
雖然相信李允在的速度,不過李朱燮還是叮囑道“允在,請夏是你的同門師妹,她的出道歌曲請你上點心。”
“社長ni,您放心,絕對上心!”
聽到李允在信誓旦旦的保證,李朱燮也隻能相信了,“那好,我就不打擾你了。”
“好,拜……”
李允在還沒說完,就被掛斷了電話。
額,這大叔……還挺記仇。
把手機取下,搖了搖頭,接著抄起“作業”來。
對於李允在來說,光作曲,絕對比詞曲兼顧要難一些。
因為他能作詞又作曲的歌,都是他不知道唱了多少遍的,早已印在了腦海裡。而那些不熟悉的歌,隻能憑著記憶中的旋律以及自己的能力譜寫出來。
比如這次給金請夏寫的曲子,就是前世李允在聽過很多次,但很少唱的歌曲——《havana》、《olves》和格蕾絲·艾布拉姆斯的《21》。
都是屬於那種隻記得旋律和幾句詞的歌曲,有些旋律還記不太清楚。
這對於李允在而言就不是那麼輕鬆了,好在他前世學過作詞作曲。
應該不至於毀了吧?
李允在沒有太大把握,他前世沒有創作過一首膾炙人口的歌曲,所以加入自己想法的歌曲還能不能火,李允在沒有信心。
有時候信心不是來源於自己,反而是彆人給的。
………………
早上五點多,李允在醒來,用冷水洗了把臉,沒再去跑步,而是繼續作曲。
第一天過去,李朱燮打來電話,李允在表示,再給一天時間。
第二天,李朱燮又打來電話,李允在表示,再給三天。
第三天,電話又來了,不過這次卻是haha打來的。
“允在,什麼時候一起聚聚餐啊。”
“haha哥,我現在在z國,回去後一定聯係你。”
“z國?你去那旅遊嗎?”
“不是,我在酒店裡寫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