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皇朝!
羅蒙看著鏡中的自己眼神清澈,頂著板寸碎發,發型跟典型的70年代時髦裝扮不同,但更顯得精神和有朝氣。
當初去理發時,那個理發師完全不明白羅蒙的要求,還是羅蒙主動為一名也願意嘗試的顧客做了示範後,才最終得償所願。
現在的身高有176,羅蒙剛過18歲,估計超過180不成問題。何況羅蒙在學校一直喜歡踢足球,打籃球,當然畢業後主要就以跑步為主了。
經常保持鍛煉的身體顯得十分挺拔、健壯,儒雅中頗有些貴氣。簡單點講就是風度翩翩、瀟灑倜儻、一表人才。
當然,這更多的是羅蒙的認為。他更喜歡的是一身英倫休閒風的裝束,顯得隨意灑脫。
羅蒙很滿意現在的樣子,嘴裡不時輕聲哼唱曾經的你。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
如今你四海為家”
羅蒙前世也喜歡自由自在,受不得拘束,從來不願意按部就班、循規蹈矩。
正應了那句話人逢喜事精神爽。
哈利波特大賣!
上市三個月,光倫敦就賣出80萬本,英倫三島加起來,已經超過180萬本了。
按照每本平均售價10英鎊,羅蒙版稅合約15,收益除稅後有270萬英鎊。還掉銀行貸款後,兜裡還剩下186萬英鎊。
莎拉出版社也算是一炮打響,在初期銷售即獲得數百萬英鎊的巨利。格倫威爾·布萊曼自詡這是近年來做得最好的一單生意。
小出版社有望向中型出版社擴張,時機成熟時,大型出版社也不是不可以期望一下。
帶著熱切的格倫威爾·布萊曼被羅蒙輕輕一句“最近沒有新的寫作計劃”澆熄了野望,看著羅蒙滿眼都是幽怨。
“嘿,格倫威爾,我隻是現在沒有計劃而已,以後會有機會的。”羅蒙隨口安慰他道。
“何況,我們之間的合約有三年喲。你自己抓緊開發市場的話,照樣會賺的盆滿缽滿。”
其實,羅蒙內心很清楚,短期內自己是沒有時間來為莎拉出版社寫小說了。
因為羅蒙給格倫威爾出主意搞簽售會,幫助刺激哈利波特的銷量,結果羅蒙遇到了一個牛人。
這家夥迅速成為羅蒙眼裡行走的英鎊,無論如何是不會放過了。
羅蒙還記得那天的情形,“你好,我叫弗雷迪·莫庫裡。我很喜歡你的書,哈利波特簡直太棒了!”
羅蒙笑笑,說了聲謝謝。突然心裡一怔,弗雷迪·莫庫裡?會是那位大神嗎?
“嗨,夥計,我看你很有特點,聲音不錯,平時喜歡唱歌?”羅蒙試探道。
“是啊,最近準備和幾個朋友搞個樂隊。”弗雷迪·莫庫裡隨口說道。
“我對樂隊也很感興趣,可以去看看嗎?”羅蒙說道,“說不定,我還可以幫你們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