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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六章 浮水的掌櫃(2 / 2)

本來鄧開滄昨日點完貨就準備今天起航,但如今眼前出了人命,洗清嫌疑之前也不好再走脫,好在行程也沒有那麼急,留出一天的容錯也無妨,隻盼著官差來時能早些結案。而一行人回去時也不再吵嚷哭鬨,竟是一種古怪的肅殺氛圍,王光第和跑堂一前一後抬著父親屍首走在人群中心,不想讓外人看到再傳些閒話。

「諸位客官,小店發生這麼一件事,奴家已差人報官,在結案之前還得請各位在店內靜候了。」葉慈讓兒子插了前後兩道門掛了打烊牌子,又朝全都候在大堂裡的眾人說道。

這話倒也正常,畢竟雖然鄧開滄一夥人是客,但誰又能保證這些人裡沒有凶手呢?放走了可就再也不回來了,所以大多數人都沒有什麼異議,唯有賀難出來顯眼:「官

差來之前咱們也不能在這兒坐著乾等不是?不如趁現在把各自昨夜都做了什麼都講一遍,該找人證的找人證,該找物證的找物證,如果能確定下來不是我們這些外來客所為,那咱們也不用互相耽擱時間,我們先走,你們再慢慢辦案。」

若在平時,賀難也懶得這麼早出頭,非得耗到所有人都一籌莫展的時候才肯吆喝兩句,但他可太了解這些官差的脾性了——能不能破案不知道,但卻是真磨蹭啊,調查取證都得排在把這些人一個個送進大牢審問之後,這一來一回彆說自己的行程耽誤了,鄧開滄那一船魚蝦還不得臭了?所以為了節省時間,故才有此一言。

但這話當即便惹得跑堂不滿:「你又算哪根兒蔥?輪得到你指手畫腳麼?」

賀難敢出風頭,自然是有底氣在的,當即就從懷裡掏出了一塊扁牌子,看上去就是某種信物——他身上的各種身份證明不少,有真有假,譬如當初李獒春交給他用來調動暗箭的黑箭令,以及後來由南應之轉交到他手上的山河令,但現在他亮出來的玩意兒卻絕不應該出現在他的手上……那是郡兵衛所的戍衛牌,雖然隻是最低級彆。

這東西,是賀難從趙希客那兒要過來的——當然,趙希客於公不可徇私,於私又看賀難不爽,當然不可能給他,但這老油子卻在話裡話外暗示賀難「雖然我不能直接給你一塊,但

你能照貓畫虎自己刻一塊」。這種暗示的意味就很明顯了,你賀難想要個便宜行事的身份證明可以被默許,但如果真出了事你自己扛著。

這沱沙澱雖然地屬逢浪郡治,但郡兵衛所也不是什麼人都能惹得起的,哪怕是最低一級的衛吏,理論上也能指揮縣城內的捕頭配合工作。

不過昨自己是書童的賀難突然亮出這樣一個牌子也並不能減少彆人的懷疑,尤其是那天地不服的跑堂,好在那老板娘葉慈對此深信不疑,客棧夥計們最終還是安定下來接受了賀難的建議。

一個個單獨過問下來之後,賀難便大致排除了船員們作

案的可能。

除了鄧開滄等四人之外,其餘人都是貨到結款,自然希望航程越順利越好,死了個人反倒是耽誤自己的財路。就算其中真有一人與這王掌櫃有著無人能調查出來的私仇,那船員們也大可不必拋屍得這麼近——能把王千渾帶到河岸邊的船員也完全有能力將他帶上船藏在自己的臥艙,那等到翌日一早起錨之後再拋屍於無名河段不比扔到沱沙澱安全多了?而兩兩一間就寢的組合也正是船上臥艙分配的組合,都能互相證明對方昨夜沒有作案時間,同理,如果這兩人是共犯的話把屍體藏在船上反而更加容易——偽造出王千渾失蹤一天的假象總比大剌剌把屍體扔到蘆葦叢裡靠譜的多。

當然,這種手段隻適用於船

員,卻不能適用於客棧夥計和賀難一夥。因為除了甲板之外,船艙的每扇門都由鄧開滄下船時親自檢查過鎖住,船員各自持有自己臥艙的鑰匙,而其餘艙室的鑰匙都由鄧開滄這個船頭兒統一保管,賀難等人為了避嫌也在下船時將暫住的臥艙鑰匙還給了鄧開滄,旁人最多也隻能上到甲板,所以非船員無法構成藏屍船上的結果。

從拋屍在河裡就能確定,行凶者的確是斟酌過的,因為河水會將屍體衝走達到一個死無對證的效果,隻是非常不巧屍體漂著漂著便卡在了河彎的蘆葦叢當中,恐怕凶手也得後悔為什麼沒給王千渾身上綁個重物直接沉底——就算事後有人意識到了王千渾失蹤太久而提出下水打撈,過去這麼長時間也很難再根據當時的細節定罪了。

當然,這也隻是基於最佳處理方式的一種初步推斷而已,萬一真是哪個船員出於隻有自己知道的動機並且為了誤導他人思路采取這樣的辦法呢?不過鑽這個牛角尖不是賀難的習慣,所以他還是又把客棧幾人單獨傳喚來做個了解。

不審不知道,一審嚇一跳——就憑這些人的交叉證言,賀難發現這客棧裡麵的幾個人幾乎個個都有謀殺王千渾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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