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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好奇(1 / 2)

穿成福運小娘子!

穿成福運小娘子正文卷第317章好奇幾個人說笑一番,院裡已經在催晚飯了。

潘再水這才想起,他還有事兒好奇著呢。

“袁姑娘,下半晌時,你寫單用的那個,是什麼啊?”

“寫單?寫單不都用紙和筆嗎?”秦向儒和周彩蘭的注意力立即轉移。

袁冬初笑著“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張二柱黑線。

那種場麵,大小姐您親自坐了一張桌案寫單,打發主顧還那麼快,我們想不注意都難好不?

“冬初你還寫單了?”周彩蘭很驚訝。寫單這麼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認字不久,前不久還在和毛筆較勁,怎麼這就能寫單了?

潘再水幫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獨占了一張寫單位置。用來寫字的那個……好像不是毛筆。”

“在紙上寫字,不用毛筆?”秦向儒表示詫異。

袁冬初被眾人盯著,坦然道“用鵝毛做的筆,能蘸墨水。”

“鵝毛?”眾人有點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這些嗎?鵝毛算什麼?沒聽說過。

潘再水兩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寫字的時候,沒見到有什麼毛啊。

“鵝毛的筆?沒見過,我看看啊。”周彩蘭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聲。

袁冬初看看門外,“要不,吃完飯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蘭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裡惦著事兒,大家是會食不甘味的。”

額,這成語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飯,壓根就沒什麼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無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飯前看還省點時間。若推到飯後,這種新鮮事兒說起來,估計得說到子時宵禁才散。

婉兒去拿筆的空檔,袁冬初先做了解釋“這種羽毛筆很不講究,寫字時,和紙麵接觸也有點硬。我是以為自己習字時間太短,掌握不好毛筆的力度,所以才弄出這麼個東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卻說道“我專門瞧過袁姑娘寫單的包裹,字跡很工整、很漂亮,應該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對於經年累月使用毛筆的人來說,她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筆字,是在太單薄、太生硬了。

說話間,婉兒把一個長條小匣子放在桌上。

這裡麵,就是那怪模怪樣的筆了吧?潘再水和張二柱下意識的就站起來,往桌前湊了湊。

算起來,他們是初學寫字,有著比袁冬初還痛苦的感覺毛筆那軟軟的筆尖,搞得他們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筆也能寫字,說不定學起來會容易些。

秦向儒的視線倒是不受阻礙,但也下意識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為會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卻見匣子裡的絨布上放著的東西,不見一絲鵝毛的影子,看起來就是三支手掌長的、細細的木棍。

若說和尋常木棍有的些許差彆,便是這三支木棍打磨的還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頂端,套了一小截細細的竹筒,應該相當於毛筆的筆帽,用來保護筆尖的。

果然有點粗糙呢。

“這個是?”秦向儒努力發揮他做機械的想象力,卻也無法把麵前木棍,和筆墨聯係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說的清楚人家這東西,是要蘸著墨汁寫字的,還能寫得飛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具備這個功能。

周彩蘭坐在袁冬初身邊,也是困惑的看向她,問道“這就是你說的羽毛筆?羽毛呢?”

“額……”袁冬初黑線。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話,寫字時,羽毛在手裡晃啊晃的,太過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這種筆隻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邊說,一邊拿出一支筆,取下頂端的竹管筆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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