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半個月之前,方辰就在野外碰到過一次食火雞。
當時他親眼看到食火雞的利爪直接將一隻野兔給剖膛破肚,血流一地,場麵極其血腥。
並且,這家夥也是會對人發起攻擊的,跑起來最高時速可達50公裡,非常之快……
本來方辰是不想理會它的,但是,這家夥剛好就在他的正前方,擋住了他的去路!
食火雞所在地方乃是一片相對而言比較平坦的地勢,方辰若是想要繞路的話,就必須從旁邊的灌木叢和荊棘之中走過。
但那樣不僅麻煩,甚至還會發出很大的動靜,說不定會吸引更多的動物過來……
想了想,方辰緩緩取出背後的弓箭。
“嗖!”
箭矢破空,發出淩厲的破風聲!
幾乎是在瞬間,這箭矢便直接來到了食火雞的側方!
“噗嗤!”
血肉破裂的聲音響起。
這一箭,直接將食火雞的身體給洞穿了!
但讓眾人震驚的是,即便洞穿了身體,這食火雞依舊在朝著前麵跑去,速度雖然不快,但卻實實在在的在逃跑!
見狀,方辰毫不猶豫的張弓拉箭。
“嗖!”
“噗嗤!”
在接近三十米的位置,這一箭,直接將食火雞的脖頸給洞穿!
要知道,它剛剛還在移動當中啊!
“嗬嗬……”
食火雞往前踏了兩步,忽然重重的倒在地麵上,徹底失去了生命的跡象。
“呼。”
方辰吐出口氣,跨過麵前的草叢,來到它的屍體旁。
食火雞的體型不小,身高接近1.7米,體重大概有65kg,能和一名成年男性相媲美了。
看了兩眼,方辰輕聲對著無人機說道:“食火雞是世界上最危險的鳥類,在它感受到威脅或者是受傷絕望的時候,它更是極具危險!”
“所以,千萬彆靠近受傷的鶴鴕,否則你會沒命的。”
說完,方辰將食火雞那碩大的身體放到了竹背簍裡麵,直接將整個背簍都給塞滿,甚至腳還露在外麵。
當然,食火雞雖說危險,但肉質很特彆,一般以燒烤的形式來食用,味道很不錯。
方辰既然將其獵殺了,那肯定就是要帶回營地去的,更何況,它除了能吃之外,羽毛和腳掌乃至頭頂的角,都有著很多的用處,不能浪費了。
“沙沙……”
收拾一番,方辰繼續朝著前麵走去。
身後背著個如此重的東西,方辰的行動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不過,就在方辰繼續往前走了沒多久,他的眼前便忽然一亮,緊接著,一處淡淡的水域便是出現在跟前,旁邊赫然有著一株株筆直挺拔的蘆葦!
“嗯,數量雖然不是很多,但夠我用了。”
方辰很滿意的點頭。
這裡的水域並不是很寬闊,甚至是很淺,淺到裡麵滿是泥沼,也就是維拉說的沼澤地帶。
蘆葦一般就生長在溝渠、河堤或是這種沼澤地帶。
蘆葦的用處很多,不僅能夠當成造紙原料,還能編織成“葦席”鋪炕、蓋房等,甚至還能做成樂器——蘆笛!
除此之外,它的根部也能當成藥材,蘆葦穗可以作掃帚,花絮可以充填枕頭……
總之,蘆葦就是渾身是寶,若是在荒野被發現,那絕對是不能錯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