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語嵐和雲芷楓忙完了加固營地圍牆的貨,此時係統出現加固圍牆1的數據。
慕語嵐此時已經累得滿頭大汗,雲芷楓埋怨了一句。
“昨晚的事情肯定是傑羅姆搞的鬼,這個破落東西不知道他是怎麼撐到這個時候的!媽的真的覺得好假。”
慕語嵐知道些關於傑羅姆的事情,跟雲芷楓說道。
“你倒是彆小看他,曾經他也是個人物。至於為啥混成這樣也是有故事的。”
“啥故事你說說。我在聽著,我倒是要聽聽看那個傑羅姆到底是啥樣的人。”
慕語嵐對她笑了下說。他的故事是這樣的。
曾經的傑羅姆跟慕語嵐還是有過點淵源,那是傑羅姆曾經跟她說過的事。那個時候比賽剛開始。
雖然他沒有混得挺好,但是也是可圈可點的。
隻是方辰太紅了,大家並沒有怎麼注意到他。這就像人們隻在乎冠軍,誰會記住亞軍或者季軍,第四名呢?
這會兒雖然他沒有方辰那麼厲害會搭建樹屋,但是他也找到了個不錯的類似於岩縫裂口的洞穴。
每天就靠著野果子和打獵弄來的食物充饑,後來他發現了一個水窪子,裡麵都是魚,那個水窪子讓他每天都有魚吃,魚多到吃不完。
在那個時候並沒有方辰並沒有開展部落製度,可他卻製定了類似於物物件換的市場規則,用於交換的物品是一般等價物的魚。
那個時候參賽選手眾多,魚龍混雜。野外生存的高手也有,插科打諢的新人也是不少。找不到食物的大有人在。
而那個時候傑羅姆就開始以物換物的市場經濟,他規定好像是10塊燧石換半條魚,一捆木材換半條魚。或者是開始的一個生存物件換一條魚。
這個規定雖然苛刻,但是吃飽才是生存的本錢!所以憑著這個東西他混得了不少物品,名次也上升了不少。
就在他蒸蒸日上的時候,他的身邊出現了一個人。那人是個女孩,我記得她是叫高嘉琦,她喜歡被人喚做阿七。
那個女孩很可愛,也很討人喜歡。但是卻怎麼是個啥都不會的主,那天她過來問傑羅姆。
“我可以跟你要條魚嗎?”
傑羅姆回答道。
“可以,但是你用什麼跟我換魚呢?”
“我啥也沒有,我可以賒著嗎?”
傑羅姆看了看她,她的嘴唇沒啥血色,似乎幾天沒吃了。
本來作為一個合格的資本家,施舍這種事情對他而言是不存在的,但是看見那女孩讓人憐愛的表情,他的心軟了下來。
他拿出一條魚遞給了那個女孩。
“拿去吧,小家夥餓了好多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