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與孽緣!
第一百二十九章、愛到深處是卑微
作家張愛玲說“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我總結了一下,就是愛到深處是卑微!
可是,我不是張愛玲啊。我沒有她低到塵埃裡的內心歡喜,我卻有一種失落感,甚至鬱悶至極。
張愛玲還說,人生有三大遺憾。其實這三大遺憾都是幡動心動,陽春白雪之憾。待我經曆過偽生離死彆,得來凡夫俗子最大憾無非是意外早於未來,而你仍有牽掛。”
我亦是凡夫俗子,我真的感受到了意外早於未來,而我仍有牽掛的不甘。
我真的沒有想到自己選擇的高誌剛,他竟然是如此地難處,甚至給我斤斤計較的鬱悶。而我,現在我卻是進退兩難,心有不甘。
我怎麼就比不上邊緣呢?我為什麼要和彆人比?但是理智告訴我,即使我愛到卑微換來的也不一定是自己的理想愛情,那頂多就是自虐!
一個女人為什麼要結婚?因為人生好像太漫長,最好能有個伴兒,讓自己擺脫寂寞,快樂幸福!如果兩個人不是一加一大於二,那婚姻的意義又在哪裡呢?
我獨自悶悶不樂地想著,不覺得很孤單。
“你在想什麼呢?怎麼不說話呢?”高誌剛對我說。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該說不該說,這不說自己就應該沒有錯吧?!”我實話實說,“我真心覺得言為心聲,實話實說才是語言存在的真正意義!否則,語言就是一個個陷阱,或美或醜,或真或假的存在,人生來就夠累的了,為什麼人們不能彼此放過,活得通透明亮一些呢?!”我大發感慨。
“你就是思想的巨人,行動的矮子!”高誌剛說。
“這怎麼說?”我反問他說。
“你說得那麼富有詩意,可能實話實說你會覺得痛快淋漓,可是在現實中的結果會怎麼呢?你想想,真話實話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沒多少人喜歡聽,人們大都喜歡讚美的話!哪怕它們不是真的,人們也往往內心喜不自勝!這就是人性!大凡是凡夫俗子就有被人肯定的需求,你隻管說,你說的對,你說得好,彆人就會很舒服!而你句句真話實話,有時就像一把把匕首直插人們的心臟!這誰受得了?!”高誌剛慷慨激昂地說,“知道你為人的說你直率坦蕩,可是我們一生需要打交道的,不僅僅是熟人!”
“你說的也許是對的,可是我不能在家裡也把真話隱藏起來吧,睜開眼就違心地說著奉承巴結的話,我就太累了,總有一天我會崩潰的!”我平靜有力地說。
“哈哈,說你天真幼稚吧,你還不服。人生就是一場戲。每個人在不同場合都會有不同的角色。這就像你在張家是女兒,在我高家是兒媳婦,以後我們有了孩子你就是母親,我們又是夫妻,你在學校還是老師!再廣範一點兒在外麵就是一個女人罷了!隻要你在哪個場合,變換不同身份就可以了。這就是人情世故,也是天道倫常!”
“你說得太好了。可是我有自己選擇角色性格的自由吧?比如,我可以選擇做一個孝順的女兒,懂事的媳婦,賢妻良母,風度翩翩、彬彬有禮、而又知識淵博優雅女人,反之則也可以……”我越說越激動,“我就是我!或許我不是或做不到你眼中或者世人眼中的完人呢!”
“所以,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我也同意你的觀點。”高誌剛說。
“可是我倆都個性這麼強,你不覺得點什麼呢?”我看著他的臉說,“我似乎成不了你心中小鳥依人的樣子。”
“唉,這也許就是我的命吧。”高誌剛長歎一聲說。
“命運不是在我們自己手裡嗎?”我嘟囔著說。
“我可不像你,老是充滿理想!我在三年前選擇你,因為那時你是我最好的選擇!”高誌剛得意洋洋地說,“很有麵子吧?!人長得很好,還是吃公家飯的!”
我不再說話,真心不想說。可是脊背發涼,甚至湧起一股冷氣兒,我不由得打了一個激靈。
“我的愛情理想,就是兩個人一輩子,白頭到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認為愛情婚姻是一輩子的長期盟約!而不是你這樣在當時的最好選擇!”
“你說得對,我們得一起成長!”高誌剛得意洋洋地說,“你以後聽我的準沒錯兒!再說我還比你大兩歲!我就是馬克思,你就是我的燕妮。”
“也許吧。”我輕聲的略帶傷感地說,“人都是會變得,這道理我懂,如果有一天你不愛我了,一定要告訴我,讓我體麵的離開,而不是背叛欺騙!”
“呸呸呸!烏鴉嘴!你這悲觀主義還是改不了是吧?”高誌剛嫌棄地說,“我們在一起就要快樂,快快樂樂的!你想那麼多有什麼用?這就像一些得癌症的人,大都是嚇死的。如果他自己不知道有癌症,可能還會活好久;可是一旦知道了自己是絕症,精神往往就先崩潰了,死得就更快了!”
“你說得很有道理。我們倆都能不能不要太強勢,試著為對方著想一點兒,或許我們會幸福一輩子的。這就是我理想的婚姻!你能答應我的要求嗎?”
“什麼要求?”高誌剛傻傻地問道。
“要愛就深愛!不愛就請離開!”我乾脆利落地擲地有聲地說!
“收到!”高誌剛大聲說。
“你還會背舒婷的《致橡樹》嗎?”
“當然!要不我給你背一背?”高誌剛得意地說!
“好呀!我們一起背吧!”
“我如果愛你——
絕不像攀援的淩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