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9章“明聯儲”
作為當朝戶部尚書,高務實雖然經常分心旁騖,但對於自己的本職工作還是很上心的,更何況他一貫認為大明朝的衰敗首先表現在財政上,所以對於財政方麵的改革尤其關注。
實物、銅錢、白銀、紙幣……這都是時常盤旋在高務實腦海中的詞。從朱元璋開曆史倒車的全麵實物稅(近乎全麵),到後來的鈔關,又到一條鞭法試點時期的征收銅錢,再到高拱決議推動白銀貨幣化,實際上改革的進程一直在加速。
是的,白銀貨幣化是在高拱時期才出現的。
在後世的影視作品中,似乎白銀一貫是中國曆朝曆代的通用貨幣,明朝也不例外。但這是個錯誤觀點,限於篇幅,其他朝代暫且不說,至少白銀完全不是大明的法定貨幣,有明一代在高拱秉政以前並沒有白銀製度可言。
從曆史上看,白銀貨幣化本身發端於民間,而不是來自官方的製度設計。大明成、弘年間以後,白銀經曆了從官方非法貨幣到官方認可的合法貨幣過渡的時期。
到嘉靖年間,隨著一條鞭法的提出和斷斷續續的小範圍施行,白銀貨幣化過程實質上已經基本完成,但是很可惜,並沒有形成製度。
直到隆慶元年,明穆宗在高拱的建議下頒下法令:凡買賣貨物,值銀一錢以上者,銀錢兼使;一錢以下止許用錢。
這條法令才是大明在白銀貨幣化客觀現實下,明確“銀錢兼使”的第一條法令。也是明朝首次以法權形式肯定了白銀的合法貨幣地位,而且是用法權形式把白銀作為主幣的貨幣形態固定了下來。【注:這一條是史實。】
因此,隆慶帝頒布的這條法令也可以視作大明建立銀本位貨幣體係的證明。官方的認可與推動加快了白銀貨幣化步伐,從此之後白銀在整個社會全麵鋪開,滲透到社會的每個角落,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
白銀貨幣化加快了貨幣流通,活躍了商品市場,繁榮了社會經濟,帶來了大明整個社會結構的變遷。從某種意義上說,在此之後大明商品經濟的繁榮、商幫財閥的形成、市鎮私港的興起等等,都受益於白銀貨幣化。
也正是因此,海外白銀流入是大明經濟發展、社會結構變遷催生出來的一種要求。高務實在一邊想著拿下菲律賓,一邊又生怕中斷了美洲白銀的輸入,便正是由於害怕這種需求得不到滿足。
民間以銀交易,是從金代開始盛行的。元代實行寶鈔製度,曾以銀為鈔本,又在對外貿易中使用白銀。這些都為明代白銀貨幣化奠定了社會基礎。
然而,明代白銀貨幣化卻並非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事實上它是朝廷官方與民間博弈的結果。
大明立國不久就建立了寶鈔貨幣製度,為推行寶鈔製度而屢屢禁用金銀和銅。可是問題在於,寶鈔逐漸崩壞,加之銅幣原材料的匱乏,結果客觀上推動了了白銀貨幣化趨勢。
洪武八年(1375年)發行“大明通行寶鈔”之後,朝廷下令禁止金銀流通,後來連銅錢也一並禁止,專行紙鈔。
可是由於明朝實行鈔法並無貴金屬或實物作為發鈔準備,寶鈔在流通中投放多而回籠少,初行鈔法時,朝廷也未規定舊幣更新辦法。於是僅到洪武九年七月,實際上已經出現了舊鈔問題,才製定了“倒鈔法”。
但“倒鈔法”很不成功,“收換昏鈔之法,本以便民,然民多緣法為奸詐,每以堪用之鈔,輒來易換者”——沒壞的寶鈔就拿來換新,無謂的加大了成本。
由於寶鈔製度本身存在著巨大缺陷,大明寶鈔的貶值幾乎在實行鈔法後立刻就開始了。
從鈔與白銀的比價看,在洪武中期大致是銀一兩當鈔三五貫;宣德七年,湖廣、廣西、浙江等地的商稅魚課折鈔,每銀一兩納鈔一百貫;正統元年,“今銀一兩當鈔千餘貫”;成化年間,大興左衛指揮使周廣反映的情況更加嚴重,“近年鈔法不行,每鈔千貫止值銀四五錢”。
由此可見,在長達百年的時間裡,寶鈔貶值日趨嚴重,至成化年間,其貶值幅度便已在一千倍左右。
寶鈔的日趨貶值使得寶鈔流通不暢,時人稱之為“鈔法阻滯”。早在洪武二十一年時,社會上流通的貨幣其實不隻有寶鈔,還有其他金銀及緞匹、米穀等實物代用品。為了維護寶鈔幣值,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神奇的推出了一個禁用銅錢的法令。
這個禁銅法令導致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就是明初以鈔為主、以錢為輔的貨幣製度遭到破壞,反而造成了民間用銀現象的增多。以至於洪武末出現“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踐,一以金銀論價”的局麵。
寶鈔日益貶值,得不到民間的信任,發生了逐漸退出民間流通領域的狀況。但是朱元璋對此很不服氣,於是在洪武三十年,他又一次祭出法寶:禁止以金銀作物交易物。
不用說,朝廷的法令再怎麼威嚴,也沒法和現實需求對著乾,這道法令並未能真正禁止得了民間白銀的使用。
白銀貨幣化是從民間開始的,這種自下而上的白銀貨幣化趨勢,衝擊著大明朝的貨幣製度,迫使朝廷中樞接納和認可這一來自民間的巨大力量。
正統元年(1436年),戶部尚書黃福(注:看過按廣西卷的讀者,還記得高務實拿下安南後我曾經寫到過此人,對他很是誇讚了一番的嗎?)上奏皇帝:
“寶鈔本與銅錢兼使,洪武間銀一兩當鈔三五貫,今銀一兩當鈔千餘貫,鈔法之壞,莫甚於此。”
當時朝廷麵對的嚴峻現實是,寶鈔已經貶值千倍,實際上已被民間棄之不用。對於朝廷而言,這顯然是一個極具威脅的事實。
出於本能的反應,明廷中樞仍企圖通過變更政策,千方百計地維護寶鈔製度。可惜,所謂變更政策,也隻是欺國害民的“以鈔收銀”。
儘管朝廷采取各種措施,力圖確立寶鈔的貨幣主體地位,但是最終還是沒有能夠製止白銀對於寶鈔的衝擊。
事實上按照高務實的看法,明朝發行寶鈔既無鈔本,又無限額,發行量大,回籠量少,兌換新舊鈔的秩序不僅混亂而且價格懸殊,再加上這寶鈔製作簡陋,極易偽造,簡直樣樣都不行。
寶鈔這種低劣的紙幣充斥市場,顯然大大超過了社會商品流通實際的貨幣需求量,必然造成通貨膨脹,寶鈔日益貶值。
而且以高務實的看法,大明朝廷實行鈔法,從曆代皇帝主觀上講,就是為了聚斂財富,根本就不是便民。鈔法在實行後不久便出現各種問題並很快崩壞,與這種動機有密切關係。
客觀上來說,從實行鈔法中獲得好處的除了朝廷,便是某些奸商和不法官吏,鈔法給一般老百姓帶來的僅僅隻是災難。
實際上自成、弘年間以後,民間的對寶鈔的不信任感已經達到巔峰,寶鈔已完全失去貨幣的信譽和價值,民間支付所用主要是白銀,寶鈔不能流通,鈔法也就形同虛文了。
隆慶之後,白銀成了正式的貨幣,而在一條鞭法廣泛推行——尤其是在江南地區廣泛推行之後,這一局麵便再也不可逆轉了。
不可逆轉的不僅僅是大的製度,還在於細節方麵的製度。比如除了田賦和徭役被以田地為單位統一收銀計算之外,朝廷官俸、軍餉這二項最大財政支出以及鹽稅、茶稅、關稅、商稅等重要的大宗國稅收入,也都以白銀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