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秦光的能量不小。
林創細細地看完,才明白吳文殺人案的始末。
原來,吳文本身兼著警備司令部副司令的職,也算省政府官員,所以在省政府宿舍樓,有他一套樓。
他住三樓,對門是省政府副秘書長的家。
他和副秘書長是好朋友,又是對門,所以兩家經常串門,互通有無。
副秘書長老婆有個愛忘事的毛病,經常把鑰匙忘家裡。因此,她就把一把備用鑰匙放到門前的墊子底下,如果忘拿鑰匙,不至於打不開家門。
而這個事,對於吳文來說,並不是什麼秘密,因為他就親眼見過副秘書長老婆從墊子底下取鑰匙。
副秘書長也知道此事。
四月中旬一天午後,副秘書長在外邊應酬回家,意外發現老婆被人掐死在床上,下身祼露,身上多處青紫。
而且,家裡放的一些金銀手飾也不翼而飛。
他立即報了警,警察經過現場勘察,認定是一件入室強奸殺人案,而且還排除了陌生人入室殺人的可能,因為門窗完好無損,沒有任何毀損。
警察認為,凶手拿了死者放在門墊下的鑰匙進入室內,殺人之後又把鑰匙放回原處的。
於是,門墊下鑰匙的知情人,就成了警察排查的關鍵。
後來發現,知曉這個鑰匙的,隻有吳文兩口子和副秘書長三個人。
警察在請示了韓主席之後,對吳文進行了調查,發現那天從上午起,吳文一直在家,而且是他一個人在家。
更巧的是,警察在死者床底下意外地發現了一顆鈕扣,正是軍服上的扣子,而吳文掛在衣櫥裡的軍服,袖口處正好少了一顆跟現場搜到的一模一樣的扣子。
有了這兩個證據,無論吳文如何辯解,他身上的嫌疑是洗不掉了。
所以,一個“喪心病狂奸殺友妻”的罪名,就牢牢扣在他的頭上。
林創看完卷宗,閉上眼仔細考慮。
考慮了一會兒,他睜開眼問道“吳團長不是左撇子吧?”
“不是。”秦光回道。
“秦上尉,我可以肯定地說,吳團長是被人陷害的。”
秦光一聽,眼露喜色“哦,請長官明示。”
“第一,殺人動機不對。若真是吳團長作的案,他不會奸殺了副秘書長老婆之後再去拿那些金銀手飾;
第二,卷宗上說,吳團長身上沒有新傷,這跟死者身上處處青紫對不上號。設想一下,死者身上的傷肯定是與凶手搏鬥留下的,那麼凶手身上一定多多少少也會帶傷。”林創分析道。
“對啊。怎麼沒人想到這一點呢?”秦光聽完,眼前一亮。
“最關鍵的一點,鑰匙也不是吳團長拿的。”林創道。
“何以見得?”
秦光聽林創上來就下了這麼個結論,將信將疑地問道。
……
160341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