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局座,卑職會儘快摸清情況,然後再向您報告。”
“好。楊玉堂案現在已經進入尾聲,凶手不管抓到抓不到,此案都要向社會公開。你聯係一下報社,具體案情讓王木給你寫個報告。”林創道。
“局座,公開報道會不會招百姓罵啊?”高全嶺質疑道。
“全嶺,出了問題就要解決問題,不要怕揭短,不要怕被百姓罵,要有刮骨療毒的勇氣。不但如此,還要鼓勵百姓勇於向我們的監察科舉報警察的不法行為。隻有這樣,才能警鐘長鳴,才能把隊伍帶好。
反之,如果事事都捂著,反而會助長有些人的惡習,久而久之,警察局就會遭到百姓唾棄,我們將如何在上海灘立足呢?指望日本人嗎?如果我們是一支被百姓唾棄的隊伍,日本人也不會放任不管的。”林創道。
“是,局座說得是,卑職想岔了,出了事老是想捂著,還是格局太小了。”高全嶺一聽,趕緊認錯。
“局座,卑職有個小想法,您看行不行?”丁曼麗說道。
“什麼想法?說出來聽聽。”林創問道。
“剛才您說到報社,咱們可不可以隻跟一家報社合作?”丁曼麗問道。
林創眼前一亮“你是說,賣消息?”
“是啊,這樣的案子,尤其牽涉到桃色的案件,對百姓是很有吸引力的。如果我們隻讓一家報道,開個條件,肯定會增加點收入吧?”
“行,曼麗,你要是做生意,保準能發財,這點子不錯。這事你聯係吧,可以告訴合作報社,以後警察局隻要有案子,全部讓他們獨家報道。”林創誇了丁曼麗一句。
“是,卑職去辦。”丁曼麗被林創一句話給誇得喜氣洋洋。
“全嶺,下一步我們會處理一批人,也要補充一部分人,你現在就要做到心裡有數了。”林創又對高全嶺說道。
“是,局座。”高全嶺正色道。同時,心裡喜滋滋地想道“局座這是把人事權交給我了?太好了,有了人事權,就意味著財源滾滾啊。”
監察權給了丁曼麗,用人權林創肯定要把持在自己手裡,隻不過他必須分出一部分利益給高全嶺,以平衡高、丁二人的力量。
他沒想到,高全嶺竟然起了借機發財之心。
如果讓他知道高全嶺的真實想法,他一定會說“嗯……,這也是人之常情。”
……
沒過幾天,12月29日,王院長發表《豔電》,全國一片嘩然。
《豔電》是王為響應《日本近衛內閣第三次對華聲明》而起草的電文,該電於12月30日在香港正式發表,並全文刊登在12月31日出版的王派報紙《南華日報》上。
在《豔電》中,王對日本所謂的“和平三原則”,即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采取的是完全接受的態度。他還宣稱“中國抗戰之目的在求國家之生存獨立。抗戰年餘,創巨痛深,倘猶能以合於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事,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
此外,《豔電》也委婉地表達了王對《近衛聲明》的不滿。因為它隻字未提《重光堂密約》中雙方所商定的日本撤軍問題,這使王深感難堪,於是,他在《豔電》中提醒日本人“其尤要者,日本軍隊全部由中國撤去,必須普遍而迅速,所謂在防共協定期間內在特定地點允許駐兵,至多以內蒙附近之地點為限。”
《豔電》最後還希望中日雙方“各自明了其責任”,“今後中國固應以善鄰友好為教育方針,日本尤應令其國民放棄其侵華侮華之傳統思想,而在教育上確立親華之方針,以奠定兩國永久和平之基礎,此為吾人對於東亞幸福應有之努力”。
……
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申報》刊登了豔電全文,林創看罷,把報紙扔到桌子上,腦海裡出現兩個成語自欺欺人,癡人說夢!
“這特麼的腦子是不是鏽住了?《近衛聲明》也隻有傻瓜蛋子才會完全相信!”林創暗道。
他知道,自此之後,軍統與敵特工部之間的默契將被打破,上海灘將迎來暗戰的腥風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