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塵有淚姐妹情!
韓旭的爸媽沒有說什麼難聽的話,反而還安慰劉鳳華,這讓劉鳳華的心裡更加的難受。
她到希望韓旭的爸媽罵她,哪怕打她也好,她的心裡也會好受一點。
兩位明事理的父母,讓劉鳳華的爸媽也很感動,說了很多好話。
隻是可惜了一位好女婿,雖然宋敏和劉文輝不支持女兒談戀愛,但是現在他們不得不承認,女兒的眼光真的很好,找了一個靠譜的好男人。
辦理完韓旭的後事,韓旭的爸媽帶著兒子的骨灰回去了。
劉鳳華也被宋敏和劉文輝接回了家裡。
劉鳳華回到家裡不吃不喝把自己關在屋子裡三天。送心雖然心疼女兒,可又沒辦法。
道理劉鳳華都懂,隻能靠她自己走出來了。
第四天,劉鳳華終於出屋了。
“媽,我餓了。”
一句話說的宋敏心裡很難受,同時心裡又很高興。
劉鳳華在家呆了一個星期,在電視上看到公檢法麵向社會招收報考公務員。高中以上學曆,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識。年齡在十八至二十五歲之間。
考試時間是十月八號。
劉鳳華算了一下時間,距離考試時間還有三個月多點。自己在這三個月裡努力的學習一些法律知識應該還來得及。
她決定放棄上大學,要去報考公務員,她要當警察,為韓旭報仇,為社會除害。保護更多的人不受到壞人的欺負。
劉鳳華把自己的想法和宋敏和劉文輝說了,宋敏知道她攔不住女兒要考公務員,當警察的想法,和劉文輝商量了一下,也隻好同意了。
劉鳳華開始學習法律知識,宋敏托人給她找了一個法學院的老師給她上課。
三個月後,十月八號,劉鳳華參加了公務員考試。得願以償的考上了公務員。
她主動要求要當警察,要去刑警隊。
經過半年的集體訓練,劉鳳華被分到柳河區分局刑警隊,當了一名刑警。
對於她在天海市發生的事,分局裡也就隻有局長和刑警隊長劉欣知道。
劉鳳華當了警察之後,每次破案都很積極,從不叫苦叫累。隻要有加班的時候,就會有劉鳳華在。
後來為了上下班方便,更多的是不想讓父母為她擔心,因為有時候案子需要,她幾天都不能回家。宋敏和劉文輝總是擔心女兒的安全,吃不好,睡不好的。她從家裡搬了出來,自己租了一房子住。
宋敏擰不過女兒,隻好同意她搬出去住。她這一輩子隻有這麼一個女兒。劉鳳華搬出住,不但沒有讓她放心,反而更加的擔心了。
最初的一年裡,宋敏幾乎兩三天就去劉鳳華那一趟,給她打掃屋子,做點好吃的。後來被劉鳳華說了幾次,不讓她來,說自己能照顧好自己。她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宋敏才不在去的那麼頻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