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彆的,就為了作為一個合格的吃貨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當然,既然統爺都開口說要吃那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了,那麼沈元也不能小氣巴拉的,算了算不就是888888萬麼,現在自己重金在手,也不是一頓飯花不起100萬的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了!
沈元和統爺愉快的達成共識,抱著小小黃就要去老曹家吃霸王餐,但是殊不知他這下意識的將小小黃抱入懷中的一個動作卻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
“我擦!我看到了什麼!看看看!快看!”
“看什麼?我去!他竟然把這個神奇的小狗抱了起來!”
“對!抱起來了!而且這小狗子還美的不要不要的,一看就和他很熟的樣子!”
“等等!這不是城市之光的狗子嗎?那就是說天哪,莫非這個非酋就是城市之光!就是超人!就是彩虹俠?”
“隻是彩虹俠剛才進去時不是五顏六色的嗎?就像踩著五彩祥雲前來救我的英雄一樣!怎麼一出來就變成非洲人了?”
“笨!彩虹俠剛才在裡麵一定是經過了一場滔天大戰!所以才搞的如此狼狽!但是戰士的傷痕就是最大的榮耀!你彆看彩虹俠現在黑的跟雷劈了一樣,但是這一身塵土反射的都是守護我們的榮光!完了完了!愛了愛了!彩虹俠!我愛你!你是我們的城市之光!”
“對對對!這就是彩虹俠!彩虹俠!我愛你,英雄!”
“我要給你生土豆!”
“我擦,不都是生猴子麼!”
“彩虹俠這麼黑,不生土豆生什麼?”
“”
“啊!彩虹俠!你彆走啊!等等我們”
能不走嗎?
彩虹俠?
沈元耳朵一點兒也不聾,同時聽到周圍的人這樣一說,就立刻明白過來是咋回事了,於是連忙把小小黃往僅存的褲兜裡一塞,然後又狠狠的揉了幾下,揉的小小黃直哼哼。
“就是你個小兔崽子,乾啥啥不行,暴露第一名,就這麼把老子賣了,暴露了吧,咋整,跑吧!”
小小黃更吭嘰,分明想說我是小狗崽子,可不是小兔崽子。
人們發現眼前這個和神經病似的非酋很可能就是他們心心念的城市之光後,先是無師自通的給沈元安排了一個彩虹俠的稱號,然後就蜂擁著往沈元身邊圍去。
沈元更是立刻就反應過來,然後撒開腳丫子就跑,隻是在跑的過程中,兩隻腳上已經直接當拖鞋用的鞋子紛紛飛出老高老高,然後一轉眼,在人們被飛舞的鞋子吸引的同時,沈元竟然憑空消失
隻是這時恰好莫問秀孔小月還有殷無量高德海等人已經帶著兵出來,同時漫天的風沙也終於全部消散,一輪太陽當空,天氣晴朗無比,要不是現場汽車什麼的依舊慘烈非常,人們都很難想象在這樣朗朗乾坤之下竟然發生了剛才那樣的超自然事件,而且還死了那麼多的人。
不過這樣的慘烈隨著沈元的出現,隨著人們口中彩虹俠這個稱號的傳出,人們的注意力還真都一下被沈元吸引了。
畢竟這是一個需要英雄的時代,特彆是這樣一個超級英雄!
以前所謂的超級英雄都隻是存在各種各樣的漫畫小說或者影視作品當中,如今真在現實當中如此真實的出現,這對任何一個親身經曆者都是一件猶如史詩般的事件,甚至整個世界格局都有可能因此而改變,這樣一個超級英雄意味著什麼,每個人都知道,又怎能不讓人激動異常?
沈元跑了,甚至憑空消失了。
但是人們隻感到遺憾卻並不感到奇怪,畢竟這是城市之光,這是超人,這是彩虹俠,他能憑空消失才能更證明他超級英雄的身份,否則的話這就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和流浪漢,又怎麼會是拯救世界的超人?
沈元消失了,但是他飛起的兩支鞋卻立刻遭到了全民瘋搶,最終搶到鞋子的兩個夥計在人們羨慕嫉妒恨的眼光中心滿意足的將這兩隻鞋收好,這才所有人一起又圍向莫文秀等人,畢竟他們是最裡麵的人,一定會知道更多關於彩虹俠的內幕。
見到這個狀況,莫文秀幾個人先是簡單的了解了一下剛才外麵發生了什麼,然後互相望了一眼,按理說作為沈元和七月女團的新聞發言人,如今由莫文秀代表發言是最好的。
但是幾個人一合計,就是莫文秀這樣發言人的身份,很可能就會被人想到沈元就是他們所說的彩虹俠,最終還是高德海出來說道“我是朝歌陸兵作戰營的營長高德海,今天發生的事件,我先對遇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但是整件事的因果已是最高機密,還請大家稍安勿躁,雖然那個人的身份無可奉告,但是官方會將最後的調查結果告知大家。同時也請大家始終相信一點,這座城的確有英雄存在,而英雄也勢必與大家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