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裡麵的本質是什麼呢?
起初,我以為就是打臉裝逼,黃金三章之類的東西。
開頭必須符合主角登場,簡單交代背景,金手指出現,第一個危機,然後主角用金手指解決第一個危機,得到收獲,然後進入下一輪。
這些內容,必須在開頭三章內完成第一輪。
然後後續接著輪替,保持裝逼打臉的順序。
這是第二階段的領悟。
第四本書一開始,就是在嘗試著對這種領悟進行實踐。
但因為我不擅長塑造傳統意義上的反派,第四本書寫著寫著有點偏了,尤其是從前中期女主登場後,不由自主的多寫了點開車戀愛的元素。
本來以為這會影響裝逼打臉的情節輪替,但是這部分“多餘”內容的本章說反而挺熱鬨的。
明明隻是簡單的日常,沒有什麼裝逼打臉的元素,為什麼反而更受歡迎呢?
那時候我不太懂。
加上要保持日萬,腦子都一片漿糊,直到上本書八十多萬字爛尾後,才有心思反過來重新審視上述的這番言論。
再加上作者群裡也有大佬經常分享觀點,我才漸漸領悟到了更深一層的東西。
比如情緒,比如節奏。
所謂的黃金三章,其實隻是對“節奏”的一種詮釋,屬於“節奏”的一種方式。
所謂的裝逼打臉,所謂的爽點,其實隻是對讀者“情緒”的引導、積攢和釋放,是萬千情緒中的一種。
隻不過“黃金三章”“打臉裝逼”“爽點”這樣的詞彙更加通俗易懂,所以才能更為廣泛的流傳開來。
而光說“情緒”“節奏”這種東西,初學者是摸不到頭腦的。
我也是經過這麼多本書的一步步實踐,結合自己和大佬的理論,才一步步完善出了一些或許有效的方法論。
即便如此,我自認為已經對情緒和節奏有了不錯的認識,但想要正確將它們運用到劇情當中,依舊是一件困難重重的事情。
這兩者相輔相成,外圍還包裹著諸如設定、人物、劇情等元素,共同組合成一部網文小說。
說實話,我覺得我還是幸運的。
能找到一件自己真心熱愛的事情是不容易的。
比如打遊戲,我隻是單純地在享受它帶給我的情緒上的刺激,一旦長時間玩,刺激減弱,我對它的興趣就會暫時消退。
但是網文不一樣。
每次構思劇情和人設的時候,大腦總是會很興奮,很自然的就能沉浸其中。
尤其在新書時期,創作的欲望會空前強烈。
跟打遊戲時候的刺激完全不是一碼事。
如果說,以前我不知道自己將來會乾什麼,或者說想不到什麼事情是可以乾一輩子的。
那現在大概就找到了。
我學的是會計學,但如果有人跟我說我會當一輩子會計,我大概會覺得人生很無趣,甚至有點絕望。
但如果有人跟我說你會寫一輩子網文。
哈,竟然還有這種好事嗎?
如果說,能靠網文就養活自己,那我覺得天底下沒有比這更幸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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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