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峨做了一番準備後,就跟太子說起了這事。
太子凝眉,“我們大淵國有過失殺人這條法律,乃與鬥毆殺人同律,除以絞刑,還從未聽說過,可以判為無罪的。”
簡峨詳細解釋道,“這與過失殺人並非一例,自衛過失殺人,是因彆人毆打自己,自己隻是為了自我保護才奮起反抗,導致攻擊者死亡,這應當可以判為無罪,
若他奮起反抗,他便被攻擊者打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此情況下,被攻擊者打死人,那就不算為罪。”
太子凝眉想了半晌,隨後吐了一口氣,道“你說的這種情況,確有特案,此提案我定會向父皇和眾位大臣提出,大家共同討論,你明日可一同上朝,共同商討。”
第二日,簡峨和太子一同上朝。
當太子將此事上奏皇上時,沒等皇上發表看法,群臣便都紛紛反對。
“此案若是通過,以後一定會被那些殺人者鑽空子,日後個個都想要殺人判無罪,那還得了?”
“我也認為此提案不可,世上哪有那麼多自我防衛將人誤殺的?基本上都是相互鬥毆才引起的殺人,與誤殺並無二致,我建議仍舊保留原本的失誤殺人與鬥毆殺人同罪,與以絞刑,沒什麼可商討的。”
“臣附議!”
“臣也附議!”
簡峨眼看不少大臣皆不讚同此提案,上前一步,鏗鏘說道
“既然眾位大人將自我防衛致人死亡與鬥毆同罪,那我請問,一個婦人,前夫無情將她和孩子拋棄,並且還寫了斷親書……”
簡峨把姚氏的經曆說了出來,最後問道,“此案中,我請問各位大臣,最該死的人是誰?”
眾位大臣麵麵相覷一番,隨後回答,“自然是那前夫最該死,連自己的孩子都能割下耳朵,隻為錢財,要挾前妻,人神共憤,
可這不代表幫助婦人殺害前夫的男人,以及那婦人無罪,他們畢竟殺了人,又潛藏逃匿,殺人償命,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他們必須付上代價!”
簡峨脊背挺直,繼續發問,“那前夫傷害兩條幼小的生命,又想對幫助婦人的男人行凶,他就不用受到懲罰了嗎?”
眾位大臣回答,“他若做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自然有判處他的刑罰,他這種行為便是故意傷害孩童以及故意殺人,他的罪更重。”
“那為什麼要等他傷害孩童和殺了人以後才能判他的罪呢?難道被他迫害之人想要反抗,避免被他傷害和殺害,反抗之人就有罪了嗎?這又有什麼公道可言?”簡峨聲音揚了起來。
他站在大殿之上,顯得正義凜然。
眾位大臣頓時沉默下來。
簡峨繼續開口,“我再問眾位大人,有一女子,回家途中,被一賊子拉進小巷,意圖不軌,女子極力掙紮,賊子以利器相逼,要讓女子就犯,女子為自保,拿下自己的發簪,將賊子刺死,我且問眾位,女子有錯嗎?”
大殿上沉默半晌,才終於有人開口回答“女子自然是有錯的,她不該將人殺死。”
簡峨立即發問,“她若不將那賊子殺死,死的就是她,被奪清白的就是她,一輩子毀掉的就是她,那你來教她,她應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