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食!
塗影臉上陰晴不定。
她從絨衣的衣兜裡拿出一枚硬幣,猛地拋向了半空中,緊接著從雙腿上閃電般地抽出手槍,對著那硬幣就開起火來。
砰砰砰砰砰————!
那硬幣在半空中四處跳躍,閃著火星,整整二十秒沒有掉到地上!
最後落地之時,指甲蓋大小的硬幣上麵千瘡百孔,滿是黑漆漆的彈痕,林庸震詫當場,從百米開外撿回了硬幣
“你……是怎麼做到的?!”
塗影將硬幣搶過拿在手裡“我做得到,你也做得到,我就不信你打不中!”
說完站開五米之遠,將硬幣舉在自己的耳邊
“打!”
林庸十分為難地說道“彆開玩笑了,這我怎麼敢開槍。”
塗影突然莫名地激動起來“這是命令!這麼近的距離,如果連一個硬幣都打不中,那你就失去了成為一個‘獵人’的資格,但如果你連槍都不敢開,那你射擊的成績將按零分計算,同樣不能成為獵人的一員。”
林庸搖了搖頭“就算你這麼說,我也不會開槍,你這是用生命在和我的能力賭博,抱歉,我賭不起。我沒有任何可以開槍的理由。”
塗影聽到這話,眼睛突然紅了“那我就給你一個開槍的理由!一年前,‘大蛇’和童嬅就站在我十米之外,我手裡舉著槍,而她就藏在童嬅的身後,隻從童嬅的耳邊露出了一隻眼睛,那隻眼睛我現在都還記得住,沒日沒夜地盯著我!就和這枚硬幣一般大小!”
“你……開槍了嗎?”
“當然。”
“結果呢?”
“……子彈從大蛇的眼角飛過去,我……失手了!之後,童嬅被大蛇擰斷了咽喉。這個理由夠嗎?”
林庸似乎看到了當時的情形,心裡除了憤怒和無奈,更多的,卻是對眼前這個女孩的憐憫。
他閉著眼睛原地來回踱步,豎耳張嘴,發出了震耳欲聾的長嘯!
之後以迅雷般的速度舉起手槍,朝著舉起硬幣的塗影,扣動了扳機。
砰——!叮!
硬幣應聲而飛!
林庸輕輕睜開眼睛,兩行鼻血已經掛在了他的臉上,隻見他笑著說道
“有些東西眼睛和反應無法做到的,隻有……用心來瞄準!”
塗影不可思議地看著林庸,這奇跡般的一槍,在塗影的心裡,仿佛已經擊碎了那噩夢般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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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夜,林庸重新回到了壁虎之身。
經過一周的休養,林庸已經完全熟悉了這副身體的操控,身後的尾巴已經重新長得七七八八。
呆在這相對安全的澳洲汽車旅館裡,食物倒不用擔心,因為這破舊的旅館簡直就是附近爬蟲的天堂,林庸甚至看見過一隻盤子大小的蜘蛛,出現在旅館的走廊裡!
這間旅館有十四個房間,卻隻有一個老板,那就是第一天看到的金發青年。按照現在的話來說,這青年屬於那種典型的技術死宅,一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隻顧在呆在櫃台那裡敲鍵盤,餓了就去廚房煮點燴菜,冷了就把被子裹在身上,除了每周二會開著他的小黃車去鎮上采購點東西之外,剩下的事基本上全交給老天。
當然,旅館的生意也非常的稀廖,整整一個星期,一共隻有三個客人,不,準確的來說是四個,這不,淩晨一點過了,旅館外又來了一對情侶。
金發青年正熱火朝天地盯著電腦屏幕,根本沒心思招待客人,隨手丟了一串鑰匙給情侶,口中公式化地說道
“熱水現燒,毛巾需要收費!你們住三號房,彆走錯了。”
那對情侶似乎也不以為然,因為他們正在激烈地熱吻!男的估計是個嘻皮客,女的則穿得十分暴露,兩人一扭一扭地朝三號房走去。
簡單的英文對話,林庸還是能夠勉強聽懂的。他心裡知道,想要斷尾逃生,最好的對象不是自然界的動物,而是人!因為動物不會害怕,而人會本能地害怕自己,這就成為了弱小的林庸手裡,最大的武器。
他順著垂直的牆壁頂部,一直跟著這對情侶,五指上獨有的攀瓣悄無聲息地起伏移動,尾隨其後來到了三號房。
“eonbaby~”
那對情侶一進門就裹在一起,摔在了房間裡的大床上,吻得天昏地暗。一邊吻還一邊取著衣服。
男方喘著粗氣“你想要我嗎?賤人!嗯?”
女的眼睛裡都燃起了火光“要!來啊!”
麵對這場真實般‘肉搏大戰’,林庸隻差沒買一罐可樂加爆米花了,正當男女進入最激烈的重要環節時,林庸計上心來,悄悄地向他們爬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