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成功混入到秦雄的隊伍,想想自己這半年的經曆還真是奇幻奧妙。
自己並不是這個世界的人,雖然天生神力喜歡打人,但在現代社會這天賦給自己帶來的唯一作用,就是大學畢業後搬磚搬的多一點,但工資不見漲,還不夠自己吃飯的!
然後某一天搬完磚一覺醒來,便來到這見鬼的世界。
要說唯一的好處人也變年輕了,占了幾年的便宜,現在大約十五歲。
進到一個村子時,有個公子哥看自己臉長得帥,就派家丁過來抓自己去做。
然後那些家丁就被李適失手打死了,就算是那個公子哥也被打死了。
沒辦法,當時剛穿越,李適沒想到拳頭的力量比在原本所在世界的拳頭力量更大。
所以沒有收住力,一拳就直接就把撲上來的家丁給打死了。
當時,不但那公子哥驚呆了,就算李適自己也驚呆了。
然後李適就下定了決心。
懷著打死一個是打死,打死兩個也是打死的心態,心一橫,把這些人都打死了。
所以,村子李適是進不去了,一邊向深山老林中躲避,一邊思索著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在深山老林中,李適一路橫行,路上遇到的什麼豺狼虎豹,見到打死就是了。
尤其為了避免還需要自己去找食物,李適每次吃完,還會留下一塊血淋淋大腿做誘餌。
可惜在森林裡釣魚釣了一兩個月後,好像動物們對血腥味都不敏感了。
真不明白,血淋淋的虎大腿難道不香嗎?
李適想要吃肉也變得困難起來了,尤其是自己食量大,沒肉的日子真的很難熬!
不過,還好李適到底成功穿過那一片山林,來到平原上。
然後李適知道這裡是大仙國與妖族邊境,而且因為各種原因逃命到這裡的人還不少。
隻要不是本地人,十個有九個是犯了事的,而大仙朝的官方為了管住這些人,便弄了一個懸賞,隻要獵殺妖族的人,就能夠換取到生存物資,甚至能夠赦免罪責。
在這樣的情況下,李適花了半年時間靠著一手標槍射死人,混出個血槍名聲。
說實話,遊走在生死間的感覺,李適還是感覺很不錯的。
至少對於突然來到這世界的李適來說,這種感覺讓自己真正感受到自己還活著。
至於救秦雄的理由,純粹是李適看到妖族與大仙朝的戰爭,感覺比較起單人的生死搏鬥,還是在戰場上看著千萬人在眨眼間死去,令自己感覺更加血脈噴張。
沒有錯,離開了那個法製健全的社會,李適心中的猛虎被釋放了出來。
絲毫沒有那種失去了法律保護的戰戰兢兢,有得是老子終於能合法殺人的暢快。
再加上李適自己除了打打殺殺生生死死,還真不知道有什麼東西還能讓自己所觸動。
所以,在聽到秦雄死前大聲咆哮,好像還是個官時,便打算通過秦雄進入到軍隊中。
畢竟李適隻是放開了心中的獸性,變得崇尚暴力,又不是腦殘天真。
自己去報名參加軍隊,肯定從大頭兵做起,但通過救了秦雄再去參軍,自己要求不多,從伍長做起不過分吧。
一路上秦雄與李適交談,倒也不覺得李適難打交道。
因為,秦雄問什麼,李適就會回答什麼,至少看起來相當真誠。
當然要是問道家中可還有家人之類的問題時,李適也直接以孤兒出身來回答。
“李適小兄弟,現在我們大仙國與妖族交鋒越發激烈,正是需要你這樣人參與,不如你做我的親兵怎麼樣!”秦雄看著李適忽悠著說道。
“你會衝鋒陷陣在最前線嗎?”
“不會!”
“做你的親兵能衝鋒陷陣在最前線嗎?”
“肯定不會!”
“你怎麼當的將軍,連衝鋒陷陣都不會,我當你的親兵有什麼意義!”
“我特媽……你這麼糾結衝鋒陷陣做什麼,你就不怕死嗎!”
刹那間,秦雄感覺天被李適給聊死了,這是神經病嗎?
誰人上戰場希望當炮灰的!
親兵這種兵種可以說隻要主將自己不去尋死,那親兵可以說是戰場上最安全的兵種了。
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有什麼功勞,主將能撈到的,親兵也能喝口湯啊。
這麼高回報低風險的戰場職業,居然被嫌棄了?
居然被這個家夥給嫌棄了!
秦雄現在有點方,總感覺自己的思維跟這個李適的思維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