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碧雲被楊霄的嗬斥嚇了一跳,身體抖了一下。
不過很快又恢複了鎮靜。
楊霄拿出調查到的證據,說道
“董碧雲,據我們的調查,你在麻將館打牌到淩晨十二點,借口回超市關門,離開過至少半個小時。
這段時間你乾什麼去了?
回來後身上為什麼有酒味?
我來告訴你當時發生了什麼……”
楊霄不等董碧雲開口,繼續說道
“你從麻將館離開後,來到喬果的房間,跟他一起喝酒,直到喬果伶仃大醉,然後拿起程川放在桌上的匕首,從背後一刀殺死喬果。
最後清理好案發現場。
關上超市的門,回到麻將館繼續打牌,一直到天亮!”
“楊局長,你可不能冤枉人啊!”董碧雲怪叫一聲,大聲喊冤道
“我承認,我確實離開過一段時間。
那個時候我輸急眼了,就想著換換手氣。
回超市隨手打開一瓶酒喝了兩口。
然後去裡屋洗了一個澡,才關門繼續去打牌。
你不能抓不到殺人凶手,就把罪名全都扣在我頭上把!
我冤枉啊!
再、再說我跟喬果無冤無仇,我為什麼要殺他?”
董碧雲在賭,賭警察沒有她殺人的直接證據,賭楊霄說這些話都是在詐她。
打麻將不犯法!
打麻將離開一段時間也不犯法!
喝酒更不犯法!
警察憑什麼說她從麻將桌離開去到喬果的房間,跟喬果一起喝酒,然後把人殺啦?
隻要董碧雲咬死不承認,警察就拿她沒有辦法!
這也是董碧雲被抓以後如此淡定的原因。
她相信自己的犯罪行為天衣無縫。
在審訊室隔壁旁聽的廖文傑和崔楷表情變得凝重起來。
根據楊霄是推理,審訊室裡的嫌疑人確實很可疑,可是那些都是推理,無法成為法庭上指控嫌疑人的證據。
楊霄這麼審案子,是不是太兒戲啦!
還是小說、電影看多了?
以為靠推理就能唬住嫌疑人,讓她自己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這個案子看似簡單,可是案發現場除了半枚程川的指紋,沒有找到任何第三個人在場的證據。
排除程川不是凶手的前提下,真凶就像是隱形的一樣。
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指控凶手。
是典型的無證之罪!
楊霄通過被擦拭乾淨的酒杯,推斷凶手曾經跟死者一起喝酒。
又根據死者主動脫掉衣褲,判斷凶手很有可能是個女人。
楊霄的第一懷疑對象是蘇曉彤。
喬果是蘇曉彤的前夫,因為債務糾纏蘇曉彤一家,蘇曉彤為了擺脫喬果的糾纏,找機會殺人。
很合理的殺人動機!
這也是楊霄不把程川交出去的原因。
換任何人來查這個案子,隻要查清楚程川和蘇曉彤的關係,就能把這個案子辦成蘇曉彤指使程川殺人的鐵案。
作案動機、凶器上的指紋,即便程川和蘇曉彤不承認,也足夠零口供定罪。
楊霄目前的局麵很危險,他是出於對程川的足夠信任,才在廖文傑和崔楷麵前力保程川,萬一抓不到真凶,程川就會被認定為殺人案,楊霄難逃包庇的責任。
程川沒有殺人!
蘇曉彤也沒有作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