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談好之後,李初拿出了三份合同。
紙,還是用北宋的紙,不過上麵的文字內容和書寫,都是交給了係統,讓係統毛筆字書寫,定製出了一份合同。
李初對自己的毛筆字,實在不敢恭維。
合同一式三份,李初、鄭大爺各執一份,剩下一份,交往裡正處。
因為這個東西對李初來說,比較重要,所以,一些未知的風險等等,都要提前打好預防針,一些該注意的門門道道,都在這紙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尤其還特彆標注了,這種款式、紋路的瓷罐,不能售予他人。
契約,又叫契券、券書、書契等等,唐朝開始,有些人開始稱合同,而北宋時期,也就是李初現在,這個東西有了個新的名字,叫‘千照’;
這不過比之後世合同而言,相對比較簡單,沒有後世那種一條條各種防範措施。
而且,還得要報備官府,經官府的人查詳無誤,公平公正之後,才能簽署,並且產生法律效應。當然,私下簽訂也可以,隻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應的,隻是,這種很難得到保障。
並且,宋朝在千照上,還可以進行反悔。
三日之內,如現所簽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進行反悔。
這種千照,大多應用於家奴、牲畜買賣,當然,你要東西沒問題,你卻謊稱有問題,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這份千照內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穎,很多地方鄭老都不太能看懂,於是鄭大爺帶著大兒子同李初一起去官府,讓官府驗證。
在去官府驗證之前,鄭大爺先帶著兩個兒子把窯給燒熱。
李初要求的時間很緊急,可燒窯這個,卻是急也急不來的,如果有些時間沒開工了,還得先把窯燒起來,燒兩三天燒熱他,這才能將瓷器胚胎放進去燒。
陪著鄭大爺將窯燒起來後,這才前往官府,鄭大爺的大兒子也跟著一同前行。
官府,這個時候有三種。
第一種是去襄城縣,交給知縣的主簿。
第二種是交給裡正。
而這第三種,則是巡檢司!
一縣最大的長官,是衙門裡的知縣,再然後是縣丞,縣丞下麵是主簿跟縣尉,這裡麵,主簿跟縣尉,隻負責管縣城內的事。
而鄉下這邊,則歸裡正和巡檢司。
北宋,是沒有鎮長的。
裡正,可以處理鎮長的事情,前提這個鎮,得在你這個裡正的範圍內。
巡檢司,也可以處理鎮子裡的事,巡檢司又分文巡檢和武巡檢,文巡檢類似於主簿,武巡檢類似於縣尉,級彆也是同級,隻是負責區域不同,巡檢負責鄉裡。
這巡檢司,沒有設立在汝墳鎮,而是在薑店鎮。
於是鄭大爺同李初,將這份千照,找到了裡正。
李初先前抵押房屋借貸的村正,也就是這個裡正,是汝墳鎮的一戶富裕的地主,平常都不管事,也不曉得文字,有事都交給下麵的人去辦,簽訂千照這件事,就交給了下麵的戶長負責。
這戶長是本地的一個老童生,有股書生卷氣,是窮酸味的那種,接過李初遞來的千照看了一遍後,拿著紙書的雙手,在不停的顫抖。
臉色表情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
“這竟然是千照?”
“千照居然可以這樣來寫?”
戶長的心裡,驚起了波濤駭浪。
鄉下人家,又有幾個會讀書識字的?更彆說千照這種東西,一般情況下,幾乎所有的人,都是從官府拿到千照樣板,然後填寫數值就簽訂的。
想這種自寫千照,老童生有生之年還是第一次見到。
尤其,這千照,還寫的驚天地、泣鬼神,過去、現在、將來,各方方麵麵全部涉及到,並且提前約定好了,大家能想到的,想不到的,這裡都有了。
此時,拿官府的千照模板跟這一比,簡直就是三歲孩童弄出來的東西。
“千照,可是有問題?”
見這老童生半天不給個回複,李初問了一句。
老童生歎了一口氣,將這份千照放在桌上,有生之前能見到如此完善的千照,也是值得了,他當即在千照的簽名下方,寫了自己的姓名,並加蓋上了裡正的官府印章。
蓋章了,也就是沒有問題了。
於是鄭大爺在三份合約上,一一簽署自己的名字,並按上了手印,李初也照做。
三份合約,當事人各執一份,裡正處留一份。
千照簽好後,李初當著戶長的麵,按裡麵的約定,先交一部分定金。
從裡正處出來後,李初也就不陪鄭大爺回去了,在路上分彆。
“鄭大爺,樣品出來後,記得過來通知李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