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鹿,一共有隻,隻大的,隻小的,算是個不小的鹿群了。
大的都是成年母鹿,每隻大約在0斤到0斤之間。
而隻小鹿都是當年鹿,也就是下生時間還不到一年的那種,每隻的重量,隻有六七十斤重。
這七隻小鹿,有四隻是公鹿,三隻是母鹿。
這年代的鹿,除了鹿血和鹿心以外,最值錢的就是鹿鞭和鹿茸了。
鹿胎也值錢,而且相當值錢。
鹿胎盤也值錢,因為它是藥材或者說是營養品。
不過鹿胎不是鹿胎盤,或者說鹿胎包括鹿胎盤,
鹿胎,就是還在鹿肚子裡的小鹿,連著胎盤一起,才叫鹿胎。
而取鹿胎,顧名思義,就是在母鹿懷孕的時候,活生生的把鹿胎取出來。
所以取鹿胎這種事情,沒有或極少有趕山人會去做。
因為對趕山人而言,殺死獵物沒毛病,抓活的養也沒毛病,因為大家就是乾這個的。
但取鹿胎這種事情對趕山人而言,那是有傷天合的事情,也是認為會遭報應的事情。
要知道真正的趕山人是有信仰的,帶肚的,也就是懷孕的山牲口,他們都是不會去擊殺的。
當然,很多時候山牲口是否帶肚,人肯定是看不出來的,所以肯定也沒少打死。
但真正的趕山人若是遇到這種情況,那也會把山牲口的胎取出來埋進土裡,然後在叨咕幾句自我安慰的話。
雖然王安不是純正的趕山人,也沒那麼多忌諱,但這種事情王安是絕對不會做的!
因為這種事情,忒特麼殘忍了!
做人,還是應該有點底線的。
綁完鹿,仨人又抽根煙呆了一會兒。
本來一頓跑,就把仨人累夠嗆,然後又把這隻鹿倒騰出來,那真是累上加累。
不過一群狗子,現在又激動起來,都在一群鹿的旁邊圍著趴著。
主要是這群狗子的眼神兒比較嚇人,所以這些鹿的叫聲,就更加淒厲了。
王安是想把斷脖子的母鹿,直接殺死結束它的痛苦的,同時也能用鹿肉喂狗,但鹿血就會白白浪費掉。
要知道梅花鹿的鹿血,那可是比馬鹿的鹿血還要更加好的。
所以王安一狠心,決定把爬犁趕過來後,在殺鹿喂狗,因為這樣一來,可以用飯盒和酒壺接點鹿血。
想到這裡,王安對木雪離和王利說道:“你倆看好這些鹿,彆讓狗給咬了,我去趕爬犁,等我回來咱們就殺鹿喂狗。”
王安說完起身剛要走,王利突然說道:“四哥,我去趕爬犁吧,我怕我看不住大黑它們。”
王利可是對於狗罵人這事兒記憶猶新,上次抓馬鹿時,要不是王安震著狗群,同時挨狗的罵,那挨罵的人,就會變成王利。
王安想了想道:“那也行,你不是帶著盒子炮呢嗎,上膛拎著它,少在灌木叢裡走,小心著點。”
“放心吧四哥,我都懂。”王利答應一聲,便將半從後背上拿了下來,插在雪地上。
然後拿出盒子炮,將盒子炮下麵的繩子,套在了手腕上,又重新戴上手悶子,便轉身走了。
王利走後,王安和木雪離閒的沒事兒,就開始扯淡吹牛逼。
王安不管到哪兒,都會習慣性的四處打量,當看到不遠處的幾棵粗椴樹的時候,王安突然想到了椴樹皮做的碗。
這玩意兒用來接鹿血,那不也挺好嘛!
於是乎王安將想法跟木雪離一說,木雪離立刻眼前一亮,倆人便走到椴樹邊,開始忙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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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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