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鋪偵探!
晚上九點左右。
驅車六個鐘頭,終於來到淩雲市開進縣胡同鎮平頂村,這裡是嫌疑人吳俊偉的老家,據目擊者反映,嫌疑人就是從這裡跑進了後山的。
有市局的刑警和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在等我們,沒有寒暄,每個人拿了兩個麵包和一瓶礦泉水就進山了。
市局的刑警叫江誌達,邊走他邊彙報目前的情況
“目前參與搜山的人大概九百人左右,有些村民已經回家了,最前方的隊伍已經縱深推進十五公裡,暫時沒有發現嫌疑人。”
梁方開“幾個鐘頭才推進十五公裡,速度太慢了。”
江誌達“頭,這已經是極限了,咱們再往前走一段距離就沒有像樣的路了,到處是荒山野嶺,真不好走。”
梁方開“好吧,那有沒有發現嫌疑人逃跑的方向?”
江誌達“隻有一個模糊的方向,就是現在最前方隊伍的方向,嫌疑人應該是比較熟悉地形,懂得合理利用地形消除逃跑痕跡,現在一共有四條警犬在追,但都沒能明確辨彆方向。”
梁方開“你把嫌疑人的足跡和人像照片給曉東看一下。”
“好,都準備好了。”江誌達說完將幾張彩印照片交給我看。
借著手電光,我看了幾眼便記住了,然後還給他。
由於已經有了大致的方向,我們加快了腳步,路本來是極為難走的,但走的人多了,也就好走多了,所以我們比較快。
其實我的目光早就越過了最前方的隊伍,畢竟我的透視眼能看到二十公裡之外,而且我也的確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
這並不難發現,因為現在這種荒山野嶺已經極少人走動了,一個人想要翻山越嶺,就意味著你要趟出一條路來,這有點像清明掃墓時我們上山先開路那般,而趟一條路出來就必定會留下很多痕跡來。
警犬為什麼不能辨彆方向?主要是因為警犬主要靠的是嗅覺,而時間一長,氣味散去,再厲害的警犬也無能為力了。
那為什麼普通人又很難通過肉眼發現嫌疑人的蹤跡?其實也很簡單,嫌疑人如果是通過爬,也就是鑽的方式通過一片雜草地,你就很難發現蹤跡,這個有野外工作經驗的人應該懂。
如果是不懂得走山路的人,那往往就是“壓”著路走,這樣留下的痕跡就太重了,嫌疑人應該不會那麼傻,不然也不會千裡迢迢跑回老家了。
走了幾公裡,我跟梁方開說“可以讓其他幾個方向的人先撤了,太晚了,都回去洗洗睡吧!”
梁方開“你確定?”
“確定!”
“好!”
梁方開便讓江誌達通知那些搜捕隊伍先行撤離……
嫚薇一直緊緊跟在我身後,這一路上也不怎麼說話,梁方開也沒問她是什麼人。
之前下車出發的時候,我給嫚薇套了一件外套,還戴了一頂帽子,這樣可以儘可能的把頭發攏在一起。
由於在雜貨鋪的時候,不知道具體去哪裡辦什麼事,所以嫚薇有些準備不足,她主要就是帶了“夜鶯”出來,就在身後的背包裡麵。當然,我也準備不足,穿牛仔褲爬山確實不太利索。
又行進了幾公裡,終於跟前方的隊伍彙合了。
這支隊伍有五十人左右,有刑警、民警、消防,還有群眾。
我給他們指了一條相對容易走的山路,應該是以前年代開荒的路,相當於捷徑了,很多隊員不解,梁方開也不解釋,隻說“就按曉東說的走。”
就這樣又走了半個鐘頭,我終於發現嫌疑人的身影。
此時他在一片玉米地裡麵,正啃著剛剛長出來的玉米,那地界已經是外省了,距離二十公裡左右。
看到了他的身影,那他就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