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供貨商,也就是拉了一車飼料過來,卸貨完就走了,也有見證人,這就基本排除了嫌疑對象。
再比如胡秋菊,她說那天晚上過來是到陸大海的辦公室收拾東西來的,保安也說她當晚是獨自開車過來的,這也基本排除了嫌疑對象。
總之,調查到現在,專案組還是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幾起案件依然是雲裡霧裡的。
再來梳理一遍幾起案件
1、6月14日下午三點,陸大海的車輛在東二環外起火,劇烈燃燒,車內燒死一人,死者未知。
當天,陸大海和蔣宇結失蹤。
2、6月16日晚11:30到12:00之間,白光澤被殺,重點嫌疑人是蔣宇團,蔣宇團匆忙逃離出租屋。
3、6月19日,這是法醫推斷的時間,蔣宇團被硬物擊打顱腦損傷致死,拋屍在東郊外的一個廢棄村廁裡麵。
4、6月1924日之間,陸大海死亡,死因不詳,拋屍在自家的養殖場化屍池裡麵。
四起案件四人死亡,現在推斷第一起命案的死者為蔣宇結。
經調查,蔣宇團、蔣宇結兄弟二人確實是白光澤叫過來的,這個得到了兩人老家朋友確認,但是,過來的目的不詳,推測為白光澤的保鏢或殺手。
陸大海和白光澤因高利貸的事情矛盾很深,雙方有多次衝突,互相傷害的事是有極大可能發生的。
綜合研判下來,推斷首先是陸大海殺死蔣宇結,然後蔣宇團殺死白光澤,再是陸大海殺死蔣宇團,但是又是誰殺了陸大海呢?
案件還有第五人!這人是誰?
還有這係列殺人案,似乎都沒有直接的矛盾點,為何?
比如,蔣宇團為什麼要殺死白光澤?他倆之間的死結在哪裡?
案情分析會開到十點半的時候,其中一個負責外圍調查的民警反饋了一個情況
“在第一個案件發生之後,陸大海的老婆確認了被燒死的人是她老公,但是,據周圍的鄰居反映,她並沒有舉辦葬禮,我們訊問她的時候,她回答說是我們警方還沒有返還骨頭給她,所以她就沒有辦後事。”
“我們又打電話給陸大海鄉下的父母,他們說兒媳婦剛開始跟他們說是陸大海欠了很多外債自殺死了,他們來到城裡,兒媳婦就說警方還在查案,等拿到了屍骨再辦後事比較好,所以他們就回去了,一直在家等消息。”
“而且,陸大海的老婆這段時間也不來公安局催促我們抓緊時間辦案,這點我覺得有些可疑。”
這話一出,馬上引起了專案組成員的注意,開始重視起胡秋菊來。
自從胡秋菊確認燒死的人是陸大海之後,警方就沒有注意過這個女人,畢竟她是死者的家屬,就是在家照看小孩而已,完全沒有作案時間和動機。
於是,案情分析會的最後,案件偵查的方向就變成了重點偵查陸大海夫婦的社會關係。
至於胡秋菊與案件有沒有關係呢?現在誰也不知道。
而在青山區公安局召開案情分析會的時候,我也在和嫚薇談論著案件的事情。
“娜娜說你對陸大海被殺有所猜測,你覺得誰是凶手?”
嫚薇用水在桌子上寫了三個字,“我認為這個就是最後的黃雀!”
“為什麼?”
“因為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