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有多久!
人生(寫日記+回憶錄的習慣)
人生,隻有寫點什麼,才能感受到自己活著。也許,這就是所謂質感,雖然有些虛偽?虛假?虛幻?但,因為或者,所以活著,不是嗎。
《愛情公寓5》裡麵有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並且經常想起。人生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然後再起的過程。但是,我還沒想清楚,再起的理由是什麼。
忘了在哪裡看到這句話,總是,這年頭,一句話總是被很多人引用……“現在的年輕人,三十多歲就開始寫回憶錄。”每當想到此處,我就想反駁,三十歲不寫,八十歲還想的起二十歲發生的事情嗎?更何況,萬一我六十歲之前就掛了或者癡呆了,我拿什麼去回憶呢?
這裡,不得不提起一件看似很小卻影響深遠的事。那是小學的時候,也可能是初中但不可能更晚,有一篇課文,語文課文,講了俄國著名的大作家托爾斯泰,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堅持每天寫日記,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自律能力,後來終於成為了大作家。這也是為什麼,初中語文老師要求我們每天寫一篇日記交上去,我拒絕交日記但沒拒絕寫日記,的原因。寫日記加鍛煉(散步或者跑步),一直伴隨我從初中走到了現在。雖然偶爾會中斷,但隻有做了,才能真是感覺到活著的質感。
總的來說,我需要寫點什麼,才能感受到自己活著,沒有改變本質,但改變了自己的感覺和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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