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郎這個事兒,林一記得最早的時候都得是單身的。
後來不知道打什麼時候開始,條件放寬到隻要是未婚就可以,這樣的話林一也是有資格的。
不過他拒絕了。
林一的理由是“萬裡出行公務繁忙,沒辦法參加婚禮彩排及各項配合活動”,李建國隻好遺憾放棄。
其實林一能忙得過師姐嗎?
李莫言都因為李建國的婚禮,破天荒地請假兩天提前趕回家,以萬裡出行如今的狀況根本用不著林一隨時待命。
他就是嫌麻煩。
雖然推了這個差事,不過林一還是提前一天趕到了濱城,沒被安排到給外地朋友準備的賓館,而是直接住進了李建國家裡。
東北人真的賊拉熱情,林一是盛情難卻。
他沒有帶著顧采薇一起來,一是因為顧采薇跟李建國也不認識,二來她的身份不適合公開露麵。
第二天是婚禮的正日子,林一馬上發現自己不當伴郎的決定是何等正確。
李建國這回總共有四個伴郎,林一拒絕之後找了同寢室的鄭巡和王文峰,還有一個中學同學、一個本家親戚。
一幫人大早上就從被窩裡鑽出來,穿戴整齊之後跑來跟新郎彙合,然後跟著去女方那邊接親。
到了地方之後可不是接上人就走,每個流程都舉步維艱。
從進門開始就要磨蹭半天,新娘身邊同樣有四個伴娘,各種奇思妙想擺下了龍門陣等著他們去鬥智鬥勇。
找鞋啊,玩兒遊戲啊……
這都算正常的,王雪琴的伴娘也沒有搞什麼刁難人的名堂,就這還是耽誤了一個鐘頭,靠著紅包開道才讓李建國氣喘籲籲地把新娘背上車。
這還不算完。
到了婚禮現場之後,還得稱職地做好新郎的背景板,幫著迎來送往的工具人,甚至還要擋酒。
總之,這活不輕鬆。
仔細論的話新郎肯定是比伴郎要更辛苦的,但人家畢竟是自己娶媳婦的事兒,伴郎跟著遭這個罪就何苦來哉了。
林一敬謝不敏。
累歸累,幸好當天的婚禮沒有出任何的意外,兩位新人順順利利地完成了人生的重要儀式,在眾多親友的見證和祝福下結為伴侶。
林一混在人群當中,為自己的好兄弟感到高興。
他上輩子沒有完成而引以為憾的事情,這次因為自己的到來而做到了,應該也算是自己的一件功德吧?
這樣一想,當不當伴郎算個啥。
後來敬酒的時候李建國轉悠到林一這桌,他跟老鄭、王文峰那些從京城過來的同學坐一塊兒。
本來建國的父母提出給他安排到前麵的主桌去,被林一嚴詞拒絕了,他是來觀禮的,不是跟一幫不認識的中年人打官腔的。
林一掏出一個加厚的大紅包,李建國老實不客氣地收下,然後跟他碰了下杯,還在耳邊小聲說道:
“跟彆人喝的都是水,不過跟你得喝酒。”
婚禮上新人喝水不是偷奸耍滑,幾十桌敬下來真要從頭到尾都是酒的話,那當場就得乾趴下,算是個潛規則。
林一感受到了這份情誼,仰起脖子一飲而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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