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業跟在林渺身後,走進這豪華無比的大平層,看見裡麵富麗堂皇的裝修時,也狠狠震撼了一下。
相比起來,腳踩布鞋,背著大籮筐,一路走過來遭受了無數好奇目光的他,看起來就像是一隻來自大山的土狗!
司徒業動了動腳趾,低頭看向自己腳趾縫裡的泥土,一時間沉默了,僵硬地站在門口。
曹大炮一回頭看到司徒業這樣站著,立刻明白了原因,當即從鞋櫃中拿出一雙拖鞋,遞給了司徒業,
“大叔,你昨晚忙了一夜,都還沒休息呢,咱們打算明天就出發,你現在洗個澡就去歇歇?”
大……大叔?
司徒業原本還因為這雙拖鞋,對曹大炮十分感激,在聽到大叔這個稱呼後,趕緊一隻手摸上了自己的臉。
“我……我……”
我有這麼老嗎!
三十而立!
正是男人一生中最好的年紀,鮮花一般,哪裡就稱得上大叔了!
更何況這小子,也就二十歲左右吧!
司徒業的瞳孔都在顫抖,哆嗦著接過拖鞋,在曹大炮疑惑的目光中,流下一行三十歲鮮花男人心碎的淚水。
曹大炮有點納悶,但是心地純良的他,還是耐著性子安慰道,
“沒事的大叔,我知道你被沒收了錢財心裡難過,但是我們家很有錢的,我大哥很有本事,一心想著帶你們家種田致富,你好好保護我大哥,我們家一定不會虧待你!”
大叔兩個字宛若一把利刃,狠狠地紮進了這個鮮花男人的心中。
司徒業的臉色有點蒼白,強迫自己接受這個稱呼,動作緩慢地換上拖鞋,背著籮筐,步履沉重地走向了洗手間。
曹大炮看著司徒業消失在轉角的背影總覺得有點不對,看了眼坐在小吧台上庫庫吃零食的程明珠,問道,
“你有沒有覺得這個司徒家的大叔,有點奇怪啊?”
程明珠兩耳不聞窗外事,滿腦子都是手機裡的小說,和手裡的薯片,頭也不回道,
“你說什麼?我今晚想吃地鍋雞!”
……
當晚,程明珠如願以償地吃到了地鍋雞。
付老發了短信來,說是要帶著兩個寶貝徒孫去雲城附近的山上郊遊,帶孩子們領略大自然的風光。
林渺表示自己是勸不住這個閒的沒事乾天天找樂子的老頭子,不過自打有了付老,家裡的氣氛確實更歡樂了一些,波波那個冷麵小子笑容都多了不少。
於是晚上家裡隻有林渺三人,和司徒業吃飯。
儘管如此,林渺家的飯還是用盆裝的,端上來的盆裡滿是肉肉,紅燒排骨、糖醋裡脊這種大菜都是用盆裝,吃不完放在空間裡,下次接著吃也是一樣的口感。
司徒業看著這些肉,眼珠子都快瞪了出來。
原來現在山下的人們,吃飯都這樣吃了嗎。
不,不對,這分明是林小姐自己有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