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幸姬小姐的名字裡沒辦法組成任何一種美德啊?”
“哼哼……這也正是我想說的。”
毛利小五郎自信地冷笑一聲,“其實幸姬小姐就是潛伏在犬伏家裡,那個假冒的養子女!”
“什麼!這怎麼可能?”
毛利蘭和遠山和葉驚訝地瞪大雙眼。
她們二人與犬伏幸姬相處得還挺好,都覺得幸姬是個人美心善的好人,最不可能是凶手。
但毛利小五郎並不被私人感情所左右,繼續推理:“你們想啊,已經過世的犬伏會長全名叫做犬伏恒弟,他的名字裡麵就已經有了悌。”
“也就是說,犬伏會長本人以及七位養子女,就已經構成了全部的八種美德。”
“而犬伏幸姬的名字是唯一一個無法組成美德的,即便是從其名字裡麵有‘伏姬’的角度來看,娑臣女士的‘犬伏娑臣’也已經代表了伏姬。”
“所以,幸姬小姐就是犬伏家的那個‘多餘之人’……”
毛利小五郎的推理鞭辟入裡,讓毛利蘭和遠山和葉也不由產生了動搖。
而這時,一旁未說話的犬伏考子也突然驚呼。
“對了!我想起來了!”
“幸姬她是最後一個來犬伏家的,而且她剛來這個家的時候是跟隨她母親的姓氏,叫玉木幸。”
玉木幸,三個字結合起來,正好是“玉梓”。
也就是南總裡見八犬傳裡的大反派!
這下,似乎幸姬就是凶手的推理更加坐實了。
毛利小五郎瞥了一眼病榻上的娑臣女士,其眼角的淚滴正緩緩滑過蒼老的臉頰。
見此情形,毛利小五郎長歎一口氣。
“娑臣女士應該是早就識破了幸姬假身份,為了感化她,才將其留在身邊。”
“可是沒想到這不僅沒有感化她,反而還釀成禍事,才不得不用念珠來提示我們……”
此時此刻,眾人的心中已經腦補出了犬伏幸姬那一副大反派的邪惡麵孔。
可就在這時,犬伏禪也匆匆跑來,扶著門框氣喘籲籲道。
“不、不好了……知晃和幸姬都不見了!”
“什麼?!”
毛利小五郎瞳孔地震,大喝一聲,“可惡!沒想到還是讓她搶先一步!”
犬伏禪也又從另一隻手上拿出一封信紙,交給毛利小五郎。
“這是什麼?”
“這個是我在知晃房間裡找到的……”禪也答道。
毛利小五郎拿起信紙一看,上麵正是幸姬的罪己狀。
“我所犯下的所有罪行,都會在養育魔犬的那間小屋中全部償還,幸姬……”
“這、這怎麼會?”
房間裡除了毛利小五郎的人全部一副顫抖的表情,滿臉更加不可置信。
因為如果剛才的隻是推理,那麼現在就是石錘了幸姬是凶手。
毛利小五郎立刻將信紙揣進懷裡,鎮定道:“看來幸姬小姐是知道自己的事情早晚都會敗露,所以提前做個了斷……”
“而知晃先生是發現了她的絕筆信,應該是前去救援了。”
“既然如此,我們也趕快趕去小木屋那裡!”
毛利小五郎一聲令下,被“真相”震撼到無以複加的眾人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立刻行動起來。
毛利蘭和遠山和葉則是自告奮勇去叫醒還在熟睡的秦智博。
客房前,毛利蘭輕敲推拉門。
“秦先生,快醒醒!”
“我們知道凶手是誰了,現在正要去找她。”
“秦先生?你在嗎?”
房間裡麵沒有人應,這讓兒女產生了一絲懷疑。
“我要進來嘍……”
毛利蘭緩緩推開房門,隻見標準的單人客房裡,榻榻米上的鋪蓋疊得整整齊齊,壓根就沒動過。
這是怎麼回事?
秦先生也不在房間?
毛利蘭和遠山和葉趕緊將這一情況告訴給已經在玄門處等待出發的毛利小五郎。
毛利小五郎眉頭一皺,略微思索兩秒後還是下定決心先去小木屋。
說不定等到了那地方,才發現他們才是來晚的一方呢。
“不管他們了,我們立即出發!”
……
山腳下的房子裡,秦智博坐在老式木椅上,與老者秉燈夜談。
在從秦智博口中了解到犬伏家目前死去的人,以及幸姬口中講述的犬伏家傳說後,老者喃喃道。
“其實我的爺爺曾經就是犬伏家的傭人,也是前前任犬伏老爺最忠誠的奴仆,所以知道一些犬伏家的秘辛……”
“明治時期的初期,犬伏家的勢力還不算強,犬伏城更是不存在的。”
“當時,與犬伏家一同存在的還有一個家族,這個家族勢力比犬伏家更加強大,在各種事情上一直壓著犬伏家。”
“直到某一天,犬伏家來了一位僧人。”
“這位僧人是雲遊至此,受到了當時犬伏家主一連數天的熱情款待,這讓僧人非常感動。”
“於是在僧人臨走之際,為犬伏家主留下了一本書。”
“僧人說,那本書中蘊含著強大的力量,如果好好運用書中的知識,定能保證犬伏家百年昌盛。”
“於是在僧人走後,犬伏家主精心研究書中的知識,過了沒多久便學有所成。”
“他利用所學的知識,讓犬伏家迅速崛起,勢力越來越大。”
“而相比之下,另一個大家族卻厄運連連,幼代子孫不是早早夭折,就是患上失心瘋,亦或是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個大家族雖然對犬伏家有所懷疑,但屢次都抓不到任何把柄。”
“最終,大家族無奈搬離此地,犬伏家成為這裡唯一的大財主。”
“犬伏家主對自己取得的功績非常驕傲,於是在山上蓋起了城堡,也就是如今的‘犬伏城’。”
“隻可惜,好景不長……”
“某一天,犬伏家主突然從修煉室裡發瘋似地衝出來,說自己觸怒了‘犬神’,必遭天譴。”
“自從那一天,他便將房間裡所有的‘角’抹平,將自己封閉在裡麵不出來,也不與任何人見麵……”
聽到這裡,秦智博的麵色詫異一下。
這不正是工藤伸壹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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