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
二十二歲的張保家,已經是京城戍軍後備營的一個百夫長了,在軍營裡混得如魚得水,很是逍遙自在。
因為他是個孤兒,每每得了餉銀,不是請同袍喝酒吃肉,就是去喝了花酒,反正就是左手來,右手去。
有一天,他喝了花酒準備回後備營。
“娘,娘,彆打了,我這就去洗。”
張保家順著聲音走過去,就看到一個大著肚子的女人,端了一盆衣服從屋裡走出來。
女人放下盆子,又進屋端了盆水出來,坐下開始洗衣服。
因為大著肚子,這些看似簡單的活兒,女人做起來格外的辛苦。
當時張保家隻是覺得,這女人長得不錯,不過這大著肚子還要洗衣服,家裡人對她肯定不好。
隨後他就回了軍營,這件事情也就忘到腦後去了。
幾個月以後,張保家進城回來,又走在這條跑上,遠遠地就看到這女人,正拿著斧子在劈柴。
因為力氣小,也可能是不熟練,一塊木頭,她劈了好一會還沒劈開。
這時,屋子裡傳來孩子的哭聲,女人急忙放下斧子進屋看孩子。
張保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進了院子拿起斧子,三下五除二,就把幾根木頭劈好,扔下斧子走了。
從那以後,張保家再進城,就經常在這女人的家附近轉悠,遇到她有什麼力氣活兒,他就上前幫一把,然後轉身就走。
次數多了,慢慢就和這女人搭上話了,也知道了這女人的情況。
這女人婆家姓陽,男人死了留下個遺腹子。
婆家人不管她的死活,她隻得投奔娘家。
娘家大嫂當家,倒是沒有把她攆出去,收拾出一間破柴房讓她住著,給點糠麵兒度命。
她娘是個極度重男輕女的人,對女兒住家裡很不滿。
如果她不幫家裡乾活兒,她娘就會斷了她的糧食,甚至打罵她。
她沒辦法,隻能認命,天天乾活,養活自己和孩子。
有一次,她出去幫家裡乾活,孩子在家裡沒人管,差點餓死了,她怒了,和她娘大吵一架。
她娘又打她,她跪地上乖乖讓她娘打。
她娘打累了,她站了起來,對她娘說:
“我從記事起就給家裡乾活,一天沒閒著。
我嫁出去,聘禮你們收下了,沒給我一文錢的嫁妝。
我男人死了,想回家靠著你們把孩子養大,我也就有靠了。
可你們差點餓死我的孩子,我們娘倆的命都要保不住了,我還給你們乾個屁的活兒。
今天,要不你就活活打死我們娘倆,要不,我和孩子就離開這裡,再也不回來了。
你就當沒生我這個閨女,我也沒有你這個娘。”
女人說完,抱起孩子就走。
她娘還想留下她乾活,不讓她走。她大嫂攔住了她娘,她從此離開了娘家。
張保家發現那女人不在了,心裡空落落的,過段時間也就放下了。
誰知道幾個月後,他又遇到這女人了。
原來女人走投無路的時候,遇到個好心的大娘,把自己家閒置的儲物房借給她住,幫她收點衣服洗,賺幾個辛苦錢。
張保家自然而然地又開始幫她乾活,女人有時也會給他弄口吃的。
一年後。
張保家逮到個合適的機會,問女人:
“你這麼辛苦,要不,你跟著我吧,我養著你和孩子。”
女人搖搖頭,沒說話。
日子就這麼過下去,女人給人家洗衣服賺錢,張保家經常會過來幫她乾點力氣活。
女人手頭寬裕點,會給他整上一壺酒,兩個小菜。
孩子漸漸大了,女兒賺的錢怎麼也不夠花了,張保家就開始給女人錢,開始是幾十文,幾百文。
慢慢地,他的職位越來越大,他給的錢也就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