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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三章 報應來了!(1 / 2)

天寧節的氣氛越來越濃烈了。

花榮帶著小妹,走在汴京街頭,看著樂車經過。

能作為樂車的,基本都是用牛來拉,外麵披上一層仿製的虎皮,甚至裝飾成常人看不著的犀牛、大象,車上則有身穿華裳的樂工,吹拉彈唱招搖過市。

在樂車的周圍,又有雜技百戲藝人,跑旱船、走繩索、吞鋼劍、摔跤撲戲、舞馬鬥雞、拔河鑽火圈……

花小妹越走越慢,隻看得眼花繚亂,不時發出興奮的驚叫聲。

相比起這些流動的樂車,兩側的店鋪也是施展渾身解數,正店外的彩棚上,立起一盞盞燈輪,絲綢纏繞,金銀為飾,彩雲繽紛,在白天都已經極為好看,到了夜間更是霞光萬道。

而每家門口更有樂舞隊伍,招攬生意,也有羅綺華服、脂粉香氣襲人的女子聚集,在門前載歌載舞。

花榮此時就聽到不遠處的歌曲,曲調似是《如夢令》,還能聽到歌詞:“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

再聽到周圍人的議論,那是一位年僅十六歲小娘子所作的詞,在士林廣為流傳,堪稱驚豔文壇。

花榮雖然長得極為俊秀,卻是一心習武,不像有些人還奢望考一考進士,對於文壇自然不感興趣,隻是覺得曲子好聽,然後被賭博遊戲“關撲”吸引了。

時代特色不能忘,北宋中後期,過節的一大福利,就是賭博可以特彆光明正大地進行。

沒辦法,在整天開盤的宋朝,賭博還是違法的。

建國之初,《宋刑統》就規定,凡是賭博者,一律打一百杖,賭資多的話,就按照盜竊罪論處。

這個律法起初執行是很嚴格的,在趙光義時期,一些賭徒被發現,直接處死,堪稱嚴打。

到了宋真宗,有個人考中了進士,還沒來得及慶賀,就被舉報是逃犯,原來他就是曾經因為聚眾賭博被抓,後來改名換姓,來考科舉,真宗大怒,立刻奪了這人的功名,嚴懲流放。

這樣禁賭的風氣,到了北宋中期開始改變,相關刑罰減輕,仁宗又十分喜歡賭博,沒事就跟宮女玩兩把,有次輸了一千文錢,還耍賴,非要討回一半,宮人都取笑他“官家太窮相,又惜不肯儘與”,仁宗回答得特彆好“汝知此錢為誰錢也?此非我錢,乃百姓錢也,我今日已妄用百姓千錢”,看看,多麼為百姓考慮的官家。

由於北宋文人段子太多,這個故事是不是文人編造的並不知道,但有了官家帶頭賭博,禁賭律令逐漸成為擺設,賭風大盛,漸漸的和吃牛肉一樣,都是刑律裡麵違法,但現實裡麵幾乎沒人管的事情了。

再到了神宗年間,“關撲”正式出現。

所謂關撲,就是商家所有東西,既可以賣,也可以賭,講白了就是買東西不用錢,而是用賭博的形式來購物,也叫“撲賣”、“關博”或者“博賣”,因為“博”太直接,官方上就用相同意思的“撲”字來代替。

這樣一個集買賣、娛樂與賭博為一體的活動,一出現後就備受歡迎,風靡大宋,男女老少都喜歡,許多小娘子都每每出家門,到街上看人關撲。

按照官方規定,關撲正式開放的時期,隻有元旦、冬至、寒食三大節日當天,每到這些節日時,開封府衙就會貼出告示,告訴大家可以關撲。

但其實早就沒人理睬官方規定了,不僅在過年前後,關撲大約能持續一兩個月,也有許多人專門研究,以此為生,比如水滸傳裡麵,“火眼狻猊”鄧飛的出場讚詩,說他“原是襄陽關撲漢”,就是說明鄧飛落草為寇之前,是以關撲為職業,當然此人更出名的,還是那句“多餐人肉雙睛赤”,被視作食人魔君。

就是這官家生日的天寧節,關撲都堂而皇之的出現在街頭巷尾,引得無數人圍觀,而賭博的商品也變得越來越包羅萬象。

“衣飾美食,書畫器具,茶酒器物,快來撲!快來撲哦!”

“歌姬舞女!珍玉奇玩!以價撲之,一笏可撲三十笏一賠三十)!”

“賭地宅嘍!!”

最後一道呼喊,成為絕殺,人群呼啦一下湧了過去。

在汴京這樣寸土寸金的地方,賭房子,你敢想嗎?

反正花榮這種窮得叮當響的,是不敢想的,帶著小妹避開那豪氣衝天的地方,來到他的主場。

射彩盤。

關撲的形式太多種多樣了,五花八門,什麼都有,最常見的是擲銅錢,少的兩三枚,多的八九枚,一起擲出去,根據銅錢正反麵的多少,來判斷輸贏。

花榮最喜歡的,就是這種,一個三尺大的圓盤,上麵畫著鳥、魚等幾百種圖案,最大的不過小拇指大笑,最小的隻有兩顆豆粒大小,店家轉動圓盤,顧客用帶著五彩羽毛的針去射,射中後就能根據圖案,得到不同的獎勵。

花榮並不知道,這玩意在千年之後,會成為許多人玩的飛鏢,又演變成廟會裡的套圈遊戲,他隻知道自己最拿手的來了。

此時店鋪裡麵,圓盤已經在極速旋動,幾個顧客一起射,其中還有一人急匆匆地將幾支箭都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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