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子是單對單的。
也就是張曉明三人針對被催收的被害人,做出了一些尋釁滋事的行為,但是不能把以前的事也拉出來在這裡一起說。
再說了,以前做的事,當時為什麼不立案偵查,也沒有記錄在公安案底記錄上,非要等我這個案子開始說?
這於法於理都是講不通的。
果然法官和身邊的陪審員小聲商議了一下,就宣布道:“抗議有效。”
這是讚成了我的意見。
等到最後,就連張曉明幾個犯人也緊張的看向我,我心裡雖然覺得緊張,覺得贏麵很大。
果然法官敲了一下法槌:“現在當庭宣判。”
“根據檢方提供的證據,張曉明三人行為不構成涉惡罪名刑事犯罪,犯罪行為輕微,撤銷案件,並發回公安機關重新立案,根據治安處罰條例處罰。”
當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代表無罪。
張曉明這三個人尋釁滋事罪肯定是有的,所以發回公安局重新立案。
但是尋釁滋事罪相對於涉黑涉惡來說,就是很輕的罪名了。
最多拘留十五天,並處罰金就可以解決。
這一場可以說是我大獲全勝。
張曉明幾個人差點歡呼起來。
張援朝和吳曉月臉色不佳的互相對視一眼。
我微微一笑,鬆了鬆領帶,有段時間沒打這樣的官司了,這一套贏下來,神清氣爽。
出來的時候,那個老法官走在最後,路過我身邊的時候,拍了拍我的肩膀。
什麼都沒有說,就快步離開了。
剛才宣布庭審人員名單的時候,我記得這個老法官叫李江濤。
我不認識他,但是他總好像若有若無的跟我暗示些什麼?
等我從法院出來,正好看見張援朝和吳曉月再說話。
紮著馬尾辮的吳曉月看著我氣呼呼的走過來說:“你這個無良律師,你就這樣給壞人辯護!良心被狗吃了!”
對著來勢洶洶的吳曉月,我苦笑道:“吳檢察官,根據我們國家規定,壞人也享有被辯護的權利。我隻是依照案件的事實做出辯護,審判是由法院做出的,我並沒有乾擾公平公正的審判。”
“曉月!”張援朝走過來攔住吳曉月,看著我皺緊眉頭:“陸律師準備充分,確實打了個我們一個措手不及啊。”
“你這是助紂為虐,你這是……”
吳曉月氣呼呼還要說什麼,被張援朝拉走了。
安慰了生氣的吳曉月,張援朝的表情很複雜,可能想說什麼,但是張大炮開著車來了,一看到我特彆熱情:“哎呦喂,我的陸律師啊,結果怎麼樣?”
我笑道:“發會公安局重新立案了,最多拘留罰款。”
張大炮一聽,眼睛一亮,連忙招呼我上車:“走,這會正好飯點了,我請你吃飯,哈哈哈,真是辛苦你了。”
張大炮這個人雖然為難過我,但是趙德海介紹過來的。
我推辭了兩句,架不住張大炮熱情,點了點頭。
我開車的時候,注意到張援朝帶著吳曉月也開車離開了。
張大炮中午擺了一桌,我也是逢場作戲應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