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證就在眼前,檢察院的人也點頭表示認可。
我點了點遙控器。換到了第二張圖片:“這是我當事人被抓的時候,做的尿檢陽性的檢測,也是合格的。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吸毒,而且根據公安機關在我的當事人原始居住地調查,他也從未有過吸毒史的經曆。說明我的當事人從未吸食過毒品。”
法條上,這是兩件事,吸毒是不犯罪的,但是販毒運毒是犯罪的。
但是在實操裡,吸毒與犯罪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這樣簡單。根據現有數據表明,吸毒導致或誘發的犯罪屬於正向邏輯,也可以理解為吸毒是犯罪的禍根。
比如一個人吸毒,沒錢了之後,他就會想辦法去弄錢維持吸毒的毒資,就會有了接下來的販毒,或者是運毒的犯罪事實。
實際上是相連接的,這是我的第二個觀點,來證明魏來不吸毒,也就沒有販毒的必要。
檢察院公訴方,對於這一點也不否認。
我換了一張圖片,也就是第三張圖片。
是箱子裡那雙鞋,我故意把鞋子的標誌打了馬賽克,我看著圖片問犯罪嫌疑人席位的魏來:“這是箱子裡的鞋子,你見過嗎?知道是什麼牌子的嗎?”
魏來搖了搖頭:“我說過,我根本沒有打開箱子,檢察官,法官,你們要相信我啊!”
魏來可能是見到終於有他伸冤的機會了,聲音都打了不少,哭著說道。
要不是法警拉著他,估計他都想衝過來給法官說話。
宋芳菲輕輕敲了敲法槌:“請被告保持冷靜。”
魏來眼睛裡噙滿了淚水,看的出來情緒很激動,我連忙安撫了他兩句,盯著對麵的檢察官說道:“綜上三點,根據法理發條,我的當事人也是不可能犯罪的。而且最關鍵的是,魏來的上線也並沒有抓獲,如果抓獲,他雖然是罪犯,但證詞口供也很重要,可以證明我得當事人無罪,隻是受到了蒙騙,從而運輸毒品。法官我講完了。”
今天庭審的法官宋芳菲,想了想,小聲詢問了一下身邊兩個助理審判員的意見。
過了一會,我心中有點忐忑不安,按照以往的慣例來說,這種運毒罪都是鐵定要判的。
但是宋芳菲宣布了休庭,應該是到庭下去和其他審判員商量去了,短暫的暫停了十五分鐘。
我在休息室的時候,心裡有點亂,琢磨應該是有希望的吧?
沒有希望的話,為什麼要休庭討論?
對麵的檢察官走了過來,歲數不大,四十多歲的模樣,留著點唏噓的小胡子,一咧嘴,嘴巴挺大的。
他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苦笑道:“我昨天在單位就聽張援朝說了,你這個年輕律師挺難纏的啊。這個案子其實沒必要這樣……我還在電視上看到你的專訪了,忒認真負責任了些。”
我知道他不是衝我,苦笑道:“有必要。這事要是落在你身上,或者是親戚朋友身上,是不是應該爭取一下?”
這個檢察官愣了愣,鄭重的自我介紹了一下,說他叫邱邦國,單位的人都叫他邱大嘴。
我笑了笑:“這外號倒是非常符合您的氣質。”
邱大嘴哈哈一笑,倒是個挺樂觀的人,想了想說道:“你彆說,你在法庭上的思路真挺好,說的我都覺得魏來是無罪的。”
不過這麼一聊天,情緒倒是沒有那麼緊繃了。
十五分鐘之後,重回法庭。
這個案子在我的努力下,整整開了一個上午,我看到宋芳菲拿著一張文件進來,走到法官席上,還是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口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