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也有點著急,朝著一眾業主說:“陸律師上過電視,在專業上也很有經驗,之前咱們的資料,我已經讓陸律師看過了,他有把握的!”
那個叫大強走過來抬頭看著我:“陸律師,你沒騙我們吧?我們可不像小林,是有編製的,我們掙得都是辛苦錢……今天怎麼也得討個說法,不能平白無故的讓開發商坑了啊!”
“是啊!陸律師,你真有把握嗎?”
“我和媳婦花了十多年的積蓄買了這套房子,等了三年期房,又拖延了大半年,這是我們的心血啊,現在搞成這樣……!”
小林幫我說話:“大家先聽聽陸律師怎麼說!”
“我理解大家的情緒。請大家稍安勿躁。”
我說道:“購房合同原件我詳細看了,有條款支持開發商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解釋,開發商逾期交房,可以按照臨海當地房地產評估機構,同類型房段的房租租金按月賠付。法律會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我字字落地有聲,通過手裡的喇叭清晰的傳到每一個人耳朵裡。
很多人冷靜了不少,但依然還有些人,有些不依不饒。
“那我們想退房的怎麼辦?”
“是啊,我們不想買了,這開發商簡直沒人性!”
“對啊!今天萬一我們鬨了,這老板知道消息跑路了,我們問誰要錢去呢?”
這一部分都是想要直接退房的,表達了心中的疑問。
“在法院審判之前,會有個前置程序,就可以預防這種攜帶資產跑路的情況。”
我儘量說的白話一點,讓大家都能聽明白:“對待自然人還有企業單位都有效,就是訴前財產保全,我們可以向法院遞交材料,申請凍結這個房地產商的對公賬戶,甚至是法人老板的房產,汽車,銀行卡,防止他轉移財產!沒有錢,他能跑到哪去?”
“另外想要退房的業主們,也不要著急,根據房地產法規定,逾期三月交房,明確向開發商提出或者表達過想要退房意願的,結果被拒絕,之後三個月內仍然沒有按時交付的,法律也是支持大家退房的!”
我苦口婆心說道:“但是現在,大家都在氣頭上,乾萬要冷靜,誰都有家庭,有子女,現在這種行為是破壞他人財產的行為,是要拘留或者判刑的,不能因為對方做錯了,我們頭昏腦熱,也害了自己!”
外麵突然傳來了警車聲。
大強那幾個帶頭鬨事的人有點緊張圍過來問我:“陸律師,那我們幾個沒事吧?”
我看了看售樓部外圍,還不算是損失慘重,就是損壞了幾張椅子桌子,再交涉一下,應該問題不大,苦笑道:“剛才頭腦發熱的時候怎麼不害怕……不過你們不要怕,等會我和警察交涉一下,另外還要看房地產開發商的意思……應該問題不大。”
我快速整理思路,事情已經成這樣了,就要想辦法彌補一下,最起碼不能去拘留或者坐牢。
要不然這些業主寒了心不說,本來是來爭取自己合法權益的,反而進了公安局拘留所,得不償失……
最高個的大強點了點頭,也冷靜了不少,苦澀的說道:“那麻煩陸律師了。”
警察過來也嚇了一跳,看到有七八百個人,地上又一片狼藉,連忙問怎麼回事。
售樓部有個經理模樣的人,看到警察來了,現場情況也穩定了,連忙打開門從裡麵鑽出來,添油加醋的指著大強小林幾個人說道:“就是他們,擾亂社會秩序,公然破壞他人財物,警察把他們抓起來!”
大強他們連忙辯解,但是房產經理一口咬定都是大強他們弄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