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張招白天和鄰居一打聽,她老婆應該是和一個鄰村的男人打的火熱,偷偷勾搭上兩三年了,平時也不在家,都是去那個男人家住!
這一聽,張招差點昏死過去,咬了咬牙,覺得捉奸要捉雙,回家吃了午飯,就說下午自己就要走了。
他老婆給他買了些吃的,就送張招走了,其實張招沒走遠,而是到了鄰村躲了起來。
果不其然,他老婆沒一會,就到了鄰村,進了另外一個男人的家。
張招拎著扳手就翻牆進去了,一看窗戶裡麵,猶如五雷轟頂,他老婆正在床上和那個男人滾床單呢!
張招當場踹開門,把那個男的暴打了一頓,就要離婚。
結果當時的活還沒跑完,他把工作心煩意亂的處理好,這才回來打算離婚的。
他老婆巴不得離婚,趕緊去找另外一個男的,還說平分財產的事情。
重點來了,這些年,他老婆一直待業在家,沒有工作,全靠張招掙錢,張招跑了十年大車了,一年能賺個二十萬左右,拋了花銷,這些年也存了一百多萬,張招始終覺得這辛苦錢平白無故給這個狼心狗肺的女人,他自己心裡虧的慌。
正好他就是濱海新區的戶口,所以就在這邊打算起訴離婚,看法院怎麼判夫妻共同財產。
我其實挺同情張招的,自己在外麵辛辛苦苦跑大車,他老婆沒有工作,還在家裡和外人胡搞亂搞的。
張招臉色通紅的看著我:“陸律師,現在我該咋辦啊?”
我想了想問道:“咱們攤開了說,你也彆難為情,現在是為了保護你的財產權利的時候,不用有所隱瞞。”
“嗯,你問吧陸律師。”
“你媳婦和這個男的住在一起了嗎?有多久的時間?你清楚嗎?這個問題很重要。”我挺認真的問道。
張招想了想,臉色沮喪的:“我聽那個男的鄰居說,有一年多的時間了,我不在家,他們就經常住在一起……這個女人,結婚的時候,還說多愛我愛我,沒想到是這樣的人!”
“有人能證明嗎?”我繼續問。
“有,我們家鄰居可以證明我媳婦進場不在家,鄰村那邊也有人可以證明。”張招點了點頭。
“這對你都是有利的。”我繼續分析:“你可以多分財產,甚至不分財產給她!”
“真的嗎?”張招有點難以置信:“可是我打聽過了,婚外戀不屬於特彆大的過錯,就是道德方麵的過失,財產要平分的,我實在是覺得惡心,我辛辛苦苦掙的錢,還要給她分一半!”
“對婚外戀不屬於。”我嗬嗬一笑:“但是同居屬於在婚姻存續期間的重大過錯!”
“這怎麼說?”張招緊張的移動了一下屁股。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乾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幾種情況的,法院會酌情判決的。”我繼續分析道:“你媳婦常年不在家,也有證人能證明,她常年住在出軌那一方家裡,所以這就是同居的關係,法院依此判定,她是過錯方,會少分財產給她的!”
我怕張招不信,還特意翻了桌上的民法典給他看這一條。
張招大喜過望:“陸律師,真的是太感謝你了!你這麼一說,我心裡就踏實多了!掙錢不容易,老婆又跑了,我實在是委屈的慌,你今天給了我太大的力量了。”
張招有點激動的握著我的手,我苦笑道:“其實生活酸甜苦辣鹹,什麼事都有,咱們不能覺得諱疾忌醫,不合適了,有了問題就解決,沒有什麼看不開的,自己的生活過好了,不是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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