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芳菲靠在我臂彎裡,把事情說了一遍。
她的朋友甲因為個人喜好,在臨海買了一個老派的老洋房。
但是中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臨海,恰好有另外一個朋友過來。
朋友甲就非常豪爽,說房子空著也是空著,你拿去住吧。
乙很高興,住了一段時間之後,沒有經過甲的同意,以一年十五萬的價格,把房子租出去了,出租了兩年。
甲今年開春的時候,地方政府通知她那片老洋房要拆遷了,她就來到了臨海,結果發現已經被租出去了。
甲就覺得很生氣,房子本來是她,朋友卻用租賃這種盈利的方法,把房子租出去了,導致她住不成不說,而且現在麵臨著不知道什麼時候的拆遷,她想把房子要回來,但是後來的第二次租戶依然在裡麵住著,就很苦惱,想讓宋芳菲幫她找律師想想辦法。
“就這啊?我還以為是多難的案子?”我嗬嗬一笑,開始充大頭,想在宋芳菲麵前表現表現。
“呦嗬,最近感覺小陸厲害起來了呢!”宋芳菲看著我似笑非笑:“分析分析看。”
“這其實是三個法律關係。”我咳嗽一聲,整理了一下思路:“一,第二手的租客,雖然住著她的房子,但實際上和二房東也就是她的朋友簽訂的租賃合同,現在因為拆遷,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租客沒有到期的房租,還有租房合同的違約金應該找這個二房東解決。”
“二,你朋友甲和二房東的糾紛,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房子借給他人住,他人未經過允許擅自轉租,這屬於侵占了的財產權,這個租金理應歸朋友甲所有。”
宋芳菲點了點頭:“繼續說。”
“第三點,其實就是你朋友甲和租客的糾紛,作為房屋產權所有人,要求租客搬走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更何況現在是政府行為拆遷,租客不知情,那就應該告知租客,這樣避免租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他的損失是二房東造成的,和你朋友甲沒有乾係。”
宋芳菲笑了笑:“說得好。我發現你隻要一說案子的事情,身上的氣質就改變了,變得挺正經的。”
我打趣道:“怎麼,我不說案子的時候,就特彆不正經?”
“有點,比如現在。”宋芳菲輕輕打掉了我放在她臀部上的手。
我尷尬的嗬嗬一笑:“那啥,你是不是在通過案子烤煙我呢芳菲?”
“不是,真的有這個案子。”宋芳菲想了想,從床頭櫃上的包裡拿出手機:“我把你的聯係方式告訴她,明天她應該就會主動聯係你,不過……”
宋芳菲欲言又止。
“不過什麼?”我好奇道。
“她和曾文靜一樣,也是我發小,但比我們大一些,性格也和我們迥然不同,你要有個心理準備。”
這話怎麼這麼耳熟呢?上次宋芳菲介紹餘春華給我認識的時候,好像也是這麼說的。
不會又是對我的考驗什麼的吧?
我心裡有點緊張,覺得這次得萬事小心點,不能露出“雞腳”,我點頭答應下來,本來還賴在這裡不走,結果宋芳菲笑了笑:“沒有到周未,明天還上班,不能留你過夜,否則我睡不好。”
“好吧,那我走了……真走了啊!?”穿鞋的時候,我故意放慢了動作,上次已經接吻了,這次說什麼都應該更進一步了,結果還是這個結局……
“嗯,走吧,路上開車慢點,注意安全。”宋芳菲眼睛帶著笑意看著我。
宋芳菲還是比較保守的,估計結婚之前,都彆想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