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用透明膠布從就酒杯上取下申太東的指紋,重新黏在槍托和扳機上。
這件事是閔銀赫吩咐做的。
韓基賢18歲考上警校,如今49歲。
三十年的警察生涯,根據屠宰場遺留的子彈,他判斷出槍械的大致類型。
威力很強,韓基賢選擇伯萊塔92f手槍作為凶器。
搞定指紋,他取出一個透明的塑料袋,將手槍裝進袋子中,當做現場發現的證據帶走。
當然,韓基賢也沒有忘記檢查,房間內是否有攝像頭。
跟大部分無腦的混混一樣,為了怕留下證據,申太東未在辦公室裡安裝任何監控設備。
搜查完畢,韓基賢拿出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
嘟嘟嘟.......
電話接通,一個迫不及待的聲音問道:“基賢,人抓到了嗎?”
“課長放心,人已經送往總部。並且,我們還在現場找到殺死柳民基的槍械!”
嚴正秀一聽,立時開心不已。
“基賢,你做的很好,快點把證物帶回來。”
“好的,我馬上回去。”
早晨,710分。
李在華洗完澡,吃著順手買回來的早餐,打開電視。
果然不出所料,電視台的晨間新聞,統一性的報道了昨晚東大門區,龍頭洞的案件。
現場報道的記者們,氣急敗壞,不斷用嚴厲的語氣,說明著事情的嚴重性。
奈何,他們根本沒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隻有閃爍的警燈和防守嚴密的警戒線。
吃瓜是無數人的愛好。
但沒有實質證據的前提下,也就勉強關注一下。
唯有記者們找到相關證據,哪怕是一點,他們才能發揮自己的鍵盤力量。
李在華看著新聞冷笑。
此時,手機鈴聲響起。
鈴鈴鈴......
李在華瞧了眼來電顯示,正是互換過號碼的刑事課課長嚴正秀。
他眼睛一亮,果斷按下接聽鍵。
嚴正秀興奮的聲音傳出。
“李檢察官,我們抓到申太東了,並且還在現場找到凶案發生時,使用過的槍械!”
李在華聞言愣住,轉念間回過神來,不用猜就知道是閔銀赫那隻老狐狸搞的鬼。
因為,真正的殺人凶器,正在他的空間背包中。
李在華佯裝高興,笑著道:“嚴課長,做的非常好,我馬上趕到警察庁。”
說完,他掛斷電話。
這時,臥室的門打開。
韓孝週穿著性感的睡衣,揉著眼睛走出房間。
當她看到,坐在客廳吃早點的李在華,瞬間露出開心的笑容,整個人飛撲過去。
昨晚,韓孝週跟安明燦談的很好,兩人不停規劃h傳媒的未來。
甚至,她還有意注資一億半島元。
可惜,安明燦不想自己的股份繼續稀釋,婉轉的拒絕了韓孝週的提議。
“歐巴,你昨晚怎麼沒來,我們等了你好久。”
李在華望著如同兔子般趴在懷中的韓孝週。
他一邊撫摸她的秀發,一邊解釋道:“昨晚遇到突發案件......”
說著,李在華指了指電視機裡的晨間新聞。
“你看,還上電視了。”
韓孝週聞言,心疼的說道:“歐巴,一晚沒睡很辛苦吧!”
“沒事,年輕扛得住。你先吃飯,我去刷牙,等下還要去警察庁。”
韓孝週未多問,乖巧的點點頭,拿起桌子上的早點,大口大口的吃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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