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案子被交到了東宮的書案前。
一男子敲了登聞鼓,越級上訴常氏娘子當街打殺婢女。
貝婧初收到民間案件的時候並不多。
百姓隻有在最求助無門,無處申訴的時候,才會敲下設在宮門處的登聞鼓,讓自己冤屈上達天聽。
因為民告官、仆告主,都是要先自身受刑,才能告上去。
為帝者不可能處理所有的冤屈民事,但若是有人連這種代價都願意背負,定然是受了極大的不公,便可直訴往帝王麵前。
狀告之人或許並不知道皇帝已經遠赴邊關,但他豁出一切,也願意相信,他寄托希望的人,可以還死者一個公道。
看完訴狀,貝婧初讓人傳京兆尹來。
來人進殿後直接跪下請罪,看來也知道自己做了錯事。
貝婧初節省時間,一邊批閱著另外的公文,頭也不抬地問他:“常氏娘子當街打死無罪婢女,周圍目睹之人來來往往。”
“隨便找一個都是證人,竟還能讓她逃脫罪責嗎?”
“京兆尹,給孤一個合理的解釋。”
下方人冷汗直往下滴,但是連抬袖子擦一擦都不敢。
“回回、回殿下。”
“那常氏娘子隻是責打婢子而已,不過是失手了,才將人打死,本是無意。”
“臣見她也隻是一個小姑娘,也被嚇到了,就想著法外開恩,警示一番,放她回去思過了。”
這個理由一點都都不合理。
貝婧初問:“殺無罪奴婢者如何判?”
“徒一年。”
也就是坐一年牢了。
刑罰已經夠輕了,他們卻連這一年的委屈都不接受。
好歹是一條人命。
貝婧初手腕一旋,藍批在紙上結束最後一個字。
她抬起頭,疑惑道:“究竟是你自己糊塗,還是收了常氏的好處?”
“他們許了你什麼?財寶還是官職?”
京兆尹的衣襟被汗濕了一片。
“你最好祈禱,不要讓孤逮到你貪墨瀆職的證據。”
“先回去吧,在孤清算你之前,稍稍將功補過一下。”
京兆尹起身,忙道:“是,是是。臣告退。”
不久,常家來人了,吏部侍郎常亭懿求見。
無非就是給他妹妹求情的,貝婧初懶得去應付無關之人,拒了:“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