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受不了了,直接把歌曲暫停了。
這首歌,她不喜歡。
旋律還行,但是這種民謠她本身就不感冒,加上歌詞故弄玄虛,王佳佳就更不喜歡了。
甚至她感覺質量還不如那首《明明就》,因為比起民謠,她更喜歡帶著點憂傷感覺的情歌。
都寫流行歌了,直抒胸臆不好嗎?打什麼啞謎呢!
搖了搖頭,王佳佳沒有再聽下去了,開始收拾起了東西準備下班。
一個原創歌手的才華隻是偶爾乍現,這倒也正常。
比起這個,她今天摸魚了一下午,又混完了一天。
賺到!
《我記得》在徐哲安的記憶裡,以及那個名叫地球的世界中,它不是一首經典的金曲,沒有歲月的濾鏡。
它很新,新到很多人的記憶裡壓根就沒有這首歌。
它很舊,舊到歌曲主題已經不知道被多少人寫過。
比起這首歌的創作者另一首代表作《成都》,《我記得》不夠出圈,但在之前的一段時間卻也非常火。
如果讀懂了這首歌的歌詞,徐哲安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喜歡上它。
但是非常真實的一件事是,這首歌初期並沒有引起什麼反響。
《明明就》因為節目的熱度,下載量還是很喜人的,幾乎每天都有五位數的下載量。
當然,這個幅度下降得也很快,昨天就已經變成四位數了。
而《我記得》這首歌,每天的下載量隻有三位數,有的時候甚至跌到了兩位數.
音樂的下載收益分成要和音樂平台對半分,一月一結,也就是說徐哲安現在每天都有大幾千的收入。
他很滿意了,於是也沒有為《我記得》這首歌初期反饋的一般感到鬱悶。
這首歌需要時間來解讀,慢慢來吧。
而接下來的時間,他繼續認真地製作著專輯裡的其他歌曲,這樣等第二期播出後,他的專輯發歌速度也能跟得上。
事實上,剩下的四首歌每一首都有一點‘新意’在裡麵。
可能是風格上的新意,可能是歌詞上的新意,總而言之和節目裡拿出的常規情歌相比,都有其特殊之處。
就是不知道這一屆的網友能不能感受到這些歌曲的獨特之處。
不過,就在徐哲安以為《我記得》這首歌可能要很久以後才會有什麼反饋的時候,卻不知道一篇文章在網絡上已經開始泛起波瀾。
很多聽眾對徐哲安還沒有粉絲濾鏡,一首歌初聽一般就不會去聽第二遍了。
這首《我記得》旋律還算動聽,但是歌詞寫的啥完全沒聽懂,在快節奏的時代大家自然沒有什麼興致去搞啥解讀。
可有幾個人卻不是如此。
——那就是,我們當初的樂評人小隊。
黃達、盛太丁等人作為《旋律的櫻色》評審團,從節目的一開始就對徐哲安有一些不同的濾鏡,對他的新歌自然也投入了關注。
樂評人看待音樂的角度當然和普通人不一樣,他們深厚的聽歌積累讓他們有著比常人敏銳很多的音樂感知力,以及文字鑒賞能力。
歌詞是文學,不然當初不會讓某個外國歌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了。
隻是很多時候流行口水歌太多,讓大家下意識忽略了這一點而已。
普通人可以忽略,樂評人可不能忽略。
盛太丁這個毒舌音樂人在聽完這首《我記得》的第一瞬間,就感覺到了這首歌的特彆。
可是具體特彆在哪,他說不上來。
於是他聽了好幾遍,在一遍遍地重複裡慢慢摸索。
直到快第十遍了的時候,盛太丁仿佛終於找到了這首歌的核心角度,腦子裡靈光一炸。
然後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氣。
他好像知道這首歌在寫什麼了。
這個徐哲安,下戀綜後的第一首新歌,就給了大家一個超級驚喜啊!
明明是這麼一個普通且常見的主題,居然能被徐哲安寫得這麼隱晦且真摯。
甚至是像
詩一樣!
盛太丁感覺心情有些激動,不過不是因為喜歡這首歌而激動。
對樂評人來說,最大的樂趣是什麼?
探索出一首歌不同於其他人的地方,然後分享給大家,得到認同,順便體現出自己與眾不同的音樂理解能力,這就是樂趣所在了。
當然,還有吐槽一首歌,讓大家跟自己一起罵,也挺快樂的。
而此刻的盛太丁相信,全網沒有人比自己更早發現這首歌的特彆之處,他絕對是獨一份。
抱著這樣的心情,盛太丁哐哐地把對這首歌的解讀與注解給寫了上去。
現在已經很晚了,盛太丁的精神卻非常亢奮,手指在鍵盤上紛飛,垮垮地寫著文案。
盛太丁是個毒舌音樂人,最愛毒舌,但是認真解析起音樂的時候,那個功底卻也是入木三分的。
或許他樂理知識不夠,不敢說特彆專業,但是他歌詞鑒賞能力卻一流。
他一邊寫著文案,一邊用家裡的昂貴音響播放著這首《我記得》,在徐哲安低低的歌聲裡,對這首歌的解讀也慢慢地被傾瀉於盛太丁的指尖。
在王佳佳耳朵裡非常一般的、根本看不懂,甚至覺得莫名其妙的歌詞,在盛太丁筆下的文案是這樣的:
【我帶著比身體重的行李(胎盤)
遊入尼羅河底(羊水)
經過幾道閃電(妊娠紋)
看到一堆光圈(手術燈)
不確定是不是這裡人間】
是的,這一段看起來像是旅遊,完全不知所謂,或者說是故弄玄虛的歌詞。
寫的,其實是一個孩子從母親肚子裡的誕生。
歌詞裡沒有一個字與母親有關,但每一字卻又和她息息相關。
而當你將視角切到這裡的時候就會發現,整首歌都不一樣了!
徹底不一樣了!
立意、角度、包括音樂的深度,一切都來了個徹底的逆轉。
【我看到幾個人站在一起(醫生)
他們拿著剪刀,摘走我的行李(臍帶)
擦拭我的腦袋,沒有機會返回去子宮
直到我聽見一個聲音(媽媽的聲音)
我確定是你母親
可你怎記得我~~】
徐哲安的低低的歌聲通過音響在房間裡回響,將音樂裡的情緒傳遞到了盛太丁的筆下。
盛太丁寫得很動情,他知道這就是一首獻給母親的歌曲。
一個帶著前世記憶的孩子出生了,他看到了自己的媽媽,他知道自己終於在這一世找到了她。
但是他很小,說不出口。
【我帶來了另界的消息
可我怎麼告知你
注定失憶著相遇】
於是,在這樣的角度裡,【注定失憶著相遇】的含義一下子就明了了。
‘我’記得前三世所有的記憶,母親卻不知道,所以是失憶著相遇。
而後麵的那一句句‘我記得’,便是一次次前世的記憶。
在三次前世記憶裡,我們做過朋友、做過叔父、甚至做過戀人,曾經有過各種各樣的身份。
身份有很多,但都不是母子,於是孩子便繼續尋找著。
直到這一世,我們終於又做回了母子,‘我’才終於回憶起了前世的那些記憶。
那一句句‘我記得’,是在和母親講‘我’為了找到她,所經曆的過去。
【嗚嗚嗚嗚
快來抱抱,快來抱抱我~~
嗚嗚嗚嗚
快來抱抱,快來抱抱我~~】
這一聲聲仿佛呢喃一樣的副歌,在這樣的解讀下也終於有了新的含義。
這個孩子,在一世世的尋覓中,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母親。
然後他迫不及待地,向著自己的媽媽喊出那一句:
【快來抱抱】
【快來抱抱我】
我在找你。我很想你。
這也是徐哲安在外漂泊打工的三年裡,最想對母親說的話。
本章完
:..0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