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大軍媽暗中煮了幾個雞蛋讓楚月偷偷給原主吃了。
那段時間,大花也把她采的野果悄悄的讓楚月拿給原主吃。
原主得了點食,這才慢慢的活了過來,可是卻打消了去城裡找那些叔叔幫忙的念頭。
因為根本出不去,被吳家人抓到了還要挨打。
她怕她被吳家打死了,年幼的妹妹沒人保護也會悲慘的死去。
她答應過父母,再苦再難她也要把弟弟妹妹拉扯成人,她得說到做到。
為了妹妹,原主放棄了掙紮。
餘副廠長看著衣衫襤褸的兩個孩子,心裡難受的要命,對她倆道:“你姐妹兩個來了就彆再回去了,就在叔叔家裡暫住些日子,叔叔來安排你們以後的生活。”
楚雲心中狂喜,表麵卻為難的問:“餘叔叔打算怎麼安排?如果太麻煩餘叔叔我是不會接受的。”
餘副廠長擺擺手:“不麻煩,都是你父母生前安排好的。
你父母臨終前說過,如果吳家善待你姐弟三個,他們的工作就給吳家的人,隻當報恩。
如果吳家對你們不好,等你們成年了就把工作收回來,讓你姐弟頂職。”
在這個架空的六零年代,戶籍管得很嚴,哪怕分個戶都得層層審批,所以沒有村裡出具的證明,派出所是不會批準楚雲姐妹兩個從吳家分出來。
但是工作就相對很寬鬆了。
反正每個工作崗位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坑裡放的是哪隻蘿卜並不重要。
所以這個年代,買賣工作是允許的,更彆提轉讓了。
按理說原主父母因公殉職,兩人的工作應該原主姊妹頂職,可是當年他們都太小,頂不了。
原主的父母也正是考慮到這一點,所以才立了口頭遺囑,工作暫時可以給吳家的人,但是前提是善待他們的三個孩子,不然等孩子們成年,就收回工作,仍舊由他們自己的孩子頂。
原主父母是因公殉職的英雄,他們的遺囑廠裡肯定遵守。
餘副廠長抬眼打量了一眼單薄瘦弱的楚雲:“我記得你今年應該滿十六歲了,已經成年了,可以頂職了。
還有你弟弟楚帆,也有十四歲了,也可以頂職,不如我把你爸媽的工作名額全都收回來,給你姐弟?”
楚雲聽了這話高興的心砰砰亂跳。
她之所以跟吳中光一言不合就往廠長辦公室跑,就是想向原主父母生前的同事求救,說明她姐妹兩個在吳家的情況,怎麼也得要來一個工作名額。
她已做好了打一場艱苦卓越的大仗,沒想到原主的父母在臨死前全都安排好了,她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唾手可得兩個工作崗位,實在是太好了!
原主父母會留這一手,可能在心裡早就已經料到吳家不會善待他們的孩子。
不過楚雲不打算一下子就把兩個工作崗位要回來,得留一個工作崗位讓吳家人自相殘殺。
吳家人對原主姐妹實在太壞了,她不替原主姐妹報仇,對不起原主留給她這一具身體的恩情。
咳咳,以上是官方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