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疑惑道。
大漢卻沒有解釋,而是大手一揮“走了,肚子餓了,帶我吃喝去!”
林風看了一眼大漢更為誇張的造型,肩膀上,還有那巨大無比的刀,有些頭疼“血前輩,這刀是真不能帶出來了,衣服呢,也得換一個換,不然到時候警察抓的可能就是你了。”
血獅很不滿,皺眉道“怎麼,這破地方規矩這麼多,刀不能帶就算了,穿衣服還得讓他們管?”
林風苦笑道“不是,現在社會不同了,而且你喜歡被人用異樣眼光一直看著嗎?”
血獅沉吟了一番。
他倒是不在乎彆人的眼光。
倒是,沒人喜歡老是被盯著。
這讓他很燥怒。
但他又不屑對這些螻蟻出手。
“行吧,你說怎麼辦?”
大漢道。
“走,帶你去換身行頭,這刀,要不先裝我這?”
林風指了指腰間的靈虛葫蘆。
大漢笑道“你這寶貝,總算肯拿出來了?”
林風含笑道“以前輩你的修為,靈虛葫蘆的隱身,你肯定能看的一清二楚。”
“不,我看不見。”
血獅搖頭,“我是憑神識感應到的,說真的……這玩意兒是個寶貝,哪怕是我,也有些心動,你得保護好。”
林風愕然。
他自然知道靈虛葫蘆是寶貝。
但那時對於他。
現在,從血獅的嘴裡說出這番話……那這靈虛葫蘆,看來比他想象的還要更加珍貴!
血獅倒也信任林風,真的把血刀,暫時寄存在了靈虛葫蘆中。
接著,林風直接帶著他,去了一家知名的商場買衣服。
這家商場是中海市能排的上前五的大型場所,一共七層樓,美食,日用商品,娛樂,應有儘有。
林風帶血獅坐扶手電梯的時候,一堆人都驚訝地看過來。
畢竟他塊頭實在太大,打扮實在太……非主流,走到哪,都能成為人群的焦點。
來到一家法國名字的服裝店。
裡麵各種中年男裝,應有儘有。
林風雖然不怎麼愛打扮,但因為跟唐薇經常待在一起,沒吃過豬肉,還是見過不少豬走路的,所以一眼就覺得這裡的衣服很不錯。
帶著血獅進去。
大漢直接看傻眼,問林風“這些玩意兒也能叫衣服?算了,我還是不穿了,傳出去丟人現眼,跟個小醜似的!”
“彆,前輩,你可是答應我來買衣服的,……相信我,穿出去絕對沒人把你當小醜!”
林風一個勁地拍胸脯保證,心裡想的卻是你現在這身衣服人家才是把你當小醜啊哥哥!
血獅考慮了一下,最終還是決定“入鄉隨俗”。
兩人正看著。
一個身材還不錯,隻是妝容有些厚的年輕女服務員走了過來。
“誒,你們兩個在這做什麼?”
那女服務員見林風穿著廉價的地攤衣服,本就眉頭一皺,而血獅的衣服,那簡直不能稱為衣服,完全就是破爛乞丐,當即心裡生出一股厭惡。
“做什麼?當然是買衣服啊。”
林風道。
“你們?買衣服?”
女服務員仿佛聽到了最可笑的笑話,一臉譏笑道“得了吧,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店嗎?這可是和法國合作的艾力斯特服裝店,是世界著名時裝設計師設計的,裡麵任何一件衣服的價格,都高達上萬塊,就你們,買的起嗎?”
“趕緊走趕緊走!”
林風很不爽。
狗眼看人低的事他見的多了,放在以前,他根本不在乎,但今天帶血獅來,這口氣怎麼也不能忍。
“把你們經理找來。”
林風道。
那女服務員臉色一沉,正要說狠話。
這時候,一個穿著黑色製服的中年女子走了過來。
“先生,我就是這裡的經理。”
那女經理走上前,態度趾高氣揚道“我的態度,和我這位下屬一樣,覺得你們不可能買得起這裡的衣服。”
林風皺眉道“所以,買不起,也不能進來看?”
“可以,但是你們的穿著,會影響我們店的生意,請立刻離開。”
女經理冷聲道。
旁邊的年輕女服務員,則是一臉得意地望著林風,似乎在說,趕緊滾吧,彆再這丟人現眼了。
“怎麼說,走?”
血獅撇了撇嘴,似乎並不怎麼在乎。
“不用,我有錢。”
林風搖了搖頭,隨即直接從身上拿出一張銀行卡,甩在了櫃台上
“你店裡的所有衣服,我全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