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虞說不下去了。
老李長臂一撈,把兒子抱住,按在自己懷裡,然後就感覺胸前的衣服濕了,聽見他帶著哭腔的聲音:“爸,對不起……”
李虞本來不想說的,就想讓這件事爛在自己肚子裡。
他有感覺,爸媽離婚之後極有可能也就是陌生人了,可畢竟曾經是一家人,就算他是個孩子,他也想要體麵,更何況此刻正抱著他的父親。
但是她太過分了,真的太過分了。
她怎麼能什麼都要,什麼都不給他爸留?
上次沒有請假臨時離崗且好長時間聯係不到人,老李已經被工程隊開除了。他偷偷打電話找人介紹工作時,被李虞聽到了。
這件事一出,她就是鐵板釘釘的過錯方,為了不影響以後再婚,她父母堅決反對開庭,要求私下解決。
萬一鬨出去了,她可就被釘在恥辱柱上了,後半輩子可怎麼辦?
她自己也心虛,不好獅子大開口了。
最後,經過調解,房子和孩子歸老李,銀行戶頭的錢兩人對半分。
等離婚證拿到手,她把自己的東西從房子裡搬走,父子倆都有了同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再看這個家,好像空間變大了,窗戶變亮了,陰霾都不見了。
但是李虞卻不太想回學校上課了,經過上次的情書事件,他的心裡產生了抵觸。
那種自尊被最親近的人狠狠踩在地上的感覺,他真的忘不了。
老李又帶著他去看了一次心理醫生。
不過這種傷口得靠他自己才能慢慢愈合,鑒於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醫生建議老李,如果有能力的話,可以試著換一個環境。
於是老李就請人托了關係,給李虞轉了學。是離家更近的一所實驗中學,排名落後市一中許多位,但相較於鎮上的學校來說已然好太多了。
原本老李是想把房子賣掉,帶孩子回村裡的,書也就順便在鎮上讀算了,成績是好是壞他不在乎,隻要孩子今後能快快樂樂的,他就滿足了。
朋友把他勸住了:“房子還是留著比較好,市南的老小區都拆遷了,萬一到時候這邊也拆了重建,你後悔都來不及。
你要是真嫌晦氣,就把房子裡的裝修全換了。你自己不就是乾這個的嗎,弄個簡裝也不費事。
再說孩子的成績,你是可以不在乎,但孩子他自己呢?現在出去找工作都看學曆了,更何況以後?就是真的為孩子著想,才應該留在市裡。”
情書這個事情是基於真實案例
我聽朋友說的
她家親戚的孩子,初三,收到女孩的情書,被媽媽發現了。
正趕上那段時間孩子成績有所下滑,媽媽就認定是早戀的鍋。
去學校找到那個女孩的班級,把人當眾數落了一頓。說人家不學好,不知廉恥,一個小姑娘不想著學習成天就知道情情愛愛的,要不要臉……
女孩子這邊完事兒了,又去自己兒子的班級,把人拎在走廊裡,訓了一整個大課間……
我聽的時候真的覺得好窒息啊!
還好這兩個孩子心理素質都比較硬,不然,後果真的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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