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懂啊!美國太適合魔修啦!
汪清的手在發抖。
步槍的準星,來回搖晃,卻始終無法瞄準。
飯店外,剛剛叫囂的那個留著絡腮胡的白人中年。
似乎也意識到了什麼。
他站在皮卡車車頂,大聲嘶吼。
“那個婊子在喊什麼?”
“她用中文喊得什麼?”
“捂住她的嘴,彆讓她說話,把她拖進車裡。”
……
汪清的手抖得更加厲害了。
但她知道,自己再不開槍,就沒有開槍的機會了。
因為寧星璨,眼看著,就要被這些畜生,拖進車裡。
她深呼一口氣,逼迫自己的手,彆再抖動。
而就在她終於下定決心,要扣動扳機的時候。
街道的一側,忽然傳來一陣發動機的轟鳴聲。
伴隨著發動機的轟鳴聲。
一輛藍色的敞篷跑車,“砰”的一聲,撞在被那群白人包圍的,破舊的肌肉皮卡車上。
敞篷車的前半個車身,直接被撞得變形。
破舊的皮卡肌肉車,也往後滑行了幾米。車的側身凹陷。皮卡車的另一側則撞在了街道的路燈柱上,車門徹底卡死。
站在皮卡車上的白人,躲閃不及。
由於慣性,從肌肉車的車頂直接摔了下去,在地上滾了好幾米。
剛剛聚集在一起的白人,也因為那輛突然殺進來的敞篷車,被迫散開。
但那群白人在愣了一瞬後,立刻反應過來。
他們憤怒的圍住那輛藍色敞篷車。
隻能坐兩個人的敞篷車上,竟然擠著三個人。
一個身材高大的白人,以及……兩個亞裔!?
圍過來的這些極端白人,拿著棒球棒,沒了子彈的霰彈槍,還有鐵鎬,一邊叫罵著,一邊就要抬起武器,往敞篷車上砸。
“shit(狗屎)誰給你們的膽子?”
“滾下來。你們這群黃皮猴子。”
“你們這群卑賤的黃皮老鼠,竟然還敢主動冒頭。”
……
可很快,那群叫罵的紅脖子們,就安靜了。
因為敞篷跑車駕駛位,負責開車的高大的白人站了起來。
他從後腰的位置,掏出來一支大口徑霰彈槍。
他毫不猶豫的對著一旁的一個舉著棒球棍子的白人,來了一槍。
“砰”的一聲巨響。
提著棒球棍子的年輕白人,全身被炸出大片鮮血。
霰彈槍,是近距離熱武器,雖然射程短,但能將許多彈丸、小箭等成束射向目標!霰彈槍的槍管粗、口徑大、無膛線、近距離目標被擊中後會成蜂窩狀!
被霰彈槍打中的那個白人,此時的身體就像一個血紅色的蜂窩,倒在地上。
開槍的白人壯漢,自然是林悠的血傀——艾克斯。
那把霰彈槍,是他在這輛敞篷車裡找到的。
這輛車的原主人——那個在獵人角嗑藥嗑得暈死過去的白人,明顯也是一名幫派分子!
艾克斯打死一個人後,沒有停手。
而是把槍口再次抬起。
旁邊的那些白人,都愣住了。
這一晚上的燒殺搶掠,他們紅脖子白人,雖然有人在和那群有色人種的交火中負傷,但始終沒有人死亡……
他們今晚,雖然打砸搶燒,侮辱婦女,種族歧視;但他們仍然覺得,自己是遵紀守法的美利堅好公民。有錯的都是這些該死的非法移民,他們就不應該移民來到美利堅。
可現在,他們的同胞被人直接打死了。
開槍打死他們同胞的,竟然是另一名白人。
這群紅脖子,極端白人,眼中露出膽怯,憤怒,驚恐,等等複雜的情緒。
而就在這時。
一個身上有淤青的,留著絡腮胡的白人男性,把周圍的白人撥開,走到了艾克斯的前麵。
他不怕艾克斯手裡的霰彈槍,因為他手裡舉著一把srgfieldxd大口徑手槍……他的身後,還有其他的紅脖子白人,把手裡槍抬起,槍口對準艾克斯,但是他們的槍裡還有沒有子彈就不知道了。
而為首的那個絡腮胡白人,此刻明顯怒不可遏。
他就是剛剛站在肌肉車上,用“寧星璨”跟怡園飯店裡的汪清,談判的白人。
也是這夥紅脖子的首領,傑斐遜。
“shit(狗屎),該死的,你這個該死的叛徒,你竟然把你的槍,對準你的同胞。”
艾克斯的神色冰冷。
“誰他娘的跟你是同胞?”
“老子祖上是英格蘭的貴族,和你們這群紅脖子,才不是同胞。”
傑斐遜愣了一下,隨後麵色更加陰沉了。
他們這群得州的紅脖子……最恨彆人叫他們紅脖子。
因為紅脖子,在美利堅特指南方鄉下白人,意思等同於白人垃圾;他們代表著貧窮落後、肮臟沒文化、並且種族主義傾向嚴重……
傑斐遜,氣得牙齒都在打顫。
但是他並沒有直接開槍。
他的手槍裡,還有子彈。但也隻剩下兩發。
但這個距離,手槍麵對霰彈槍,毫無優勢。
所以他必須克製自己,保持冷靜。
他還想借著今天這次機會,多撈幾筆。
可他現在也不能撤退。
他手底下這夥人,是他好不容易湊起來的。現在勉強聽從他的號令。
可是“拉德菲斯”被眼前這個該死的混賬,一槍就打死了。
自己要是不找回一點麵子。
沒辦法跟手下的這幫人交代。
傑斐遜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先不提“紅脖子”,你這個雜碎,你殺了人知道嗎?拉德菲斯,今年才十六歲!我們會報警的,警察不會放過你。”
艾克斯,冷漠的瞥了一眼旁邊的“紅色蜂窩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