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警察和熱心市民林某的通力合作之下,三人一個沒跑掉,儘數被製服。
“焯!你踏馬不講江湖道義!居然報警!!!”
被帶走的時候,周利奇還擱那兒臉紅脖子粗地吼叫呢。
林北淡淡一笑“多稀奇啊,我電瓶車被偷了,還被人找上門武力威脅,不應該報警嗎?”
“你踏馬……”
“刑了,有什麼話跟我們回去慢慢說!”
周利奇話還沒說完就被警察打斷。
看著兒子被警車拉走,周淑芬急得哇哇直叫。
……
半小時後。
某派出所,訊問室內。
辦案民警衝著瘸子問道“你那腿咋回事兒啊聽說踩著四十多條人命?”
瘸子縮了縮脖子,弱弱道“警察同誌,誤會啦,我這就是小兒麻痹。”
辦案民警又看向禿子“還有你,咋地聽說打死個人薅根頭發?”
禿子連忙擺手“不不不,我這就是跟老娘們兒打架,讓她給薅的……”
辦案民警顯然看過了林北的現場視頻,知道他們放的狠話。
不過他也清楚,就這仨貨這副逼樣,讓他們殺隻雞都費勁,更彆提殺人了。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沒事兒。
首先就是上門威脅,並有實施暴力的跡象,妥妥的尋釁滋事,雖然構不成刑事犯罪,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幾天外加罰款,那是一點毛病沒有。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們涉嫌多次盜竊!
根據熱心群眾林某的舉報,辦案民警在三人的手機裡,查到了蛛絲馬跡。
再結合資金流水等,基本可以確定,這三人,都是慣偷!
而且是一個替姆,經常合作犯案。
光最近一年之內就幾十起。
居然從來沒有被抓到過,也是有本事了。
不過這次他們逃不掉了。
而且以這三個蠢賊為突破口,拔出蘿卜帶出泥,連帶著能把幫他們銷贓的人也抓出來。
彆以為不偷就不犯法,銷贓罪了解一下?
標準叫法應該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最高可判七年!
如此一來,可就不是抓捕一個小偷,或者抓獲一個小偷團夥這麼簡單。
而是,徹底搗毀整個犯罪鏈條,摧毀整個黑色產業鏈!
為全市反扒行動打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回頭報告寫得漂亮點,妥妥的嘉獎節奏啊。
警察開始分彆訊問。
首先就是周利奇。
辦案民警“你為什麼要去偷電瓶車?”
周利奇說“沒有錢了肯定要偷啊,不偷沒有錢用。”
辦案民警又問“那你不會去打工嗎?”
周利奇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辦案民警“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你很快就會被送進看守所!”
周利奇說“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麵的感覺比家裡麵感覺好多了。進了裡麵個個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裡麵。”
辦案民警“……”
幸虧他受過嚴格的訓練,無論多好笑他都不會笑。